备注: |
1. 广告版本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部门规定 |
2. 10秒按30秒的40%收费,20秒按30秒的75%收费,45秒按30秒的145%收费,60秒按30秒的175%收费。 |
3. 指定广告组序首尾第一条加收20%,第二条加收15%,第三条加收10%,长度不少于15秒。 |
4. 本台播出的广告如有疑议,必须在协议规定播出之日的20天内提出,并提供有关监播书面及录像资料。 |
5. 本频道广告节目部对广告价格具有最终解释权。 |
历史价格表查询:
温州电视台公共民生频道2016年广告价格(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