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2016年广告价格
(update:2017/11/10 22:46:53)
官方折扣:2-2.5
说明:
1、跳播加收20%;指定正一、倒一加收20%;指定正二、倒二加收15%;指定正三、倒三加收10%,没有指定位置的广告将由我台统一编播次序。
2、因播出情况限制,广告在约定播出时间前后30分钟内播出,应视为正常播出。
3、按行业惯例,节目导视、电视台及广告中心形象广告、栏目及电视剧剧情介绍不视为广告,由此引起排序投诉,不予认可。
4、如遇因播出方失误造成广告错播、漏播,按错播次数1:1比例、漏播次数1:2比例在原定时间段给予补播,赠播段位出现错漏播,不予补播。
5、如遇特殊情况(重大活动、频道节目及编排临时调整等)造成广告顺延播出或改期,广告中心将提前通知调整后的位置,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广告停播,将按等比例给予补播。
6、广告播出完毕,如对广告播出有异议,需在30天内凭第三方监播查询,愈期将视为正常播出。
7、该规定与广告发布合同不可分割,视为广告发布合同的一部分。
历史价格表查询:
南阳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2010年广告价格 南阳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2008年广告价格 南阳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2007年广告价格 南阳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2006年广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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