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广告提供者应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明,发布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农药、兽药广告,应附送有关行政部门的广告审查证明。发布特殊用途化妆品广告,需附送国务院卫生部核发的产品批准文号。
2、晚间《小强热线》插播广告限定在15秒内(含15秒),如有20秒广告将按2个10秒计;30秒广告将按2个15秒计。
3、指定排序正一、倒一加收30%,指定正二、倒二加收20%,指定正三、倒三加收10%,指定节假日加收20%。本广告部发出记录即为播出证明,广告提供者应有监播系统。对教育科技频道播出的广告有异议,必须在协议规定播出之日的20天内提出,并提供有关监播证明及录像资料。
4、本频道一律执行先付费后播出的原则。
5、广告订单实际播出时间可能前后漂移,以刊例广告段位为准,晚间广告实际播出时间,往前或往后飘移30分钟以内视为正常。
6、广告客户如对在本频道播出的广告有异议,请在协议规定之日的20天内提出,并提供有关监播证明和录像资料。
7、每次播新剧第一集时,上集回顾改为精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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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视台教育科技频道2019年广告价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