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日报》2015年广告价格
(update:2017/12/29 13:29:55)
官方折扣:
注:如指定在周二、三、四刊登,1/4版彩收6000元,1/3彩版收7000元,1/2彩版收9600元。
遗失声明:
1、公章、名章、护照、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免缴证、代码证、增值税发票等150元/期。
2、土地证、房产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驾驶证、行使证、营运证等100元/期。
3、身份证、残疾证、结婚证、户口薄、学生证、毕业证、教师证、执业医师证、警官证、会计证等80元/期。
4、收据,单张100元,整本首页和尾页各100元,连号内页30元/张。
公告:
1、政府公告、招标公告、通告等。
1/16版800元,1/8版1600元,1/4版3200元
1/3版4260元,1/2版6400元,整版黑12800元。
2、法院公告150元。
广告刊登须知:
1、刊登要求严格按《广告法》及有关制度执行。
2、广告的内容要真实,本报有权对广告内容删除或拒登。
3、广告发排后如刊户要求停刊,须付广告费15%的排版费。
4、广告刊出后,如因广告原稿有误造成错误,责任由客户负责,如需更正须交更正费;如因印刷等原因造成错误,本部负责对错误部分更正一次,原已刊出的广告按规定收费。
5、刊发广告必须先交款,款未到不予以刊登。
6、采用铜版纸印刷,价格另议。
7、加急刊登加收10%费用,指定版面加收15%费用。
历史价格表查询:
《兴安日报》2012年广告价格 《兴安日报》2011年广告价格 《兴安日报》2010年广告价格 《兴安日报》2009年广告价格 《兴安日报》2008年广告价格 《兴安日报》2007年广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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