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所有播出广告均应符合《广告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广告需签订合同,款到播出。 2、如客户特殊需要创意制作费300元,由客户另行支付。 3、套播广告指定头条加30%广告费,末条加20%,品牌广告指定重点节目加20%(如天天315)。 4、套播广播由低段上升一个高段,每升一个段位每天加收10元(无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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