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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电视台



河池电视台1995年1月16日, 自治区广播电视厅关于同意河池地区建立金城江电视台的意见呈报广播电影电视部:中共河池地委、河池地区行署决定筹建金城江电视台,已筹集资金600万元,定编人员50人, 计划每年正常经费50万元。同年4月17日,广播电影电视部社会管理司、科技司批复同意河池地区建立电视台,呼号为“河池电视台”,台址在河池地区金城江乾独山,发射机功率3千瓦,发射频道: DS—3。铁塔高度50米。同年7月14日开始试播, 8月1日正式播出。1995年,平均每周播出节目时间70小时15分钟,其中转播中央电视台节目7小时35分钟、 广西电视台节目2小时20分钟 (共9小时55分钟) ,占14.12%;自办节目时间60小时20分钟,占85.88%。自办节目时间中,新闻节目4小时35分钟,占7.60%;专题节目4小时8分钟,占6.85%;教育节目36分钟,占1%;文艺性节目39小时31分钟,占65.50%;服务性节目11小时30分钟,占19.06%。 
 
自办节目有《河池新闻》、《社会扫描》、《法治前沿》、《纪录河池》等。 河池电视台机构设: 总编室、新闻专题部、发射播出部、广告部。1995年11月27日,河池地区行署编委同意将金城江电视转播台并入该台,定编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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