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介绍与广告投放
北方法制报介绍与广告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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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制报报社所在地是长春市,北方法制报发行周期是每周一次,北方法制报的覆盖人群是,北方法制报的发行量约,北方法制报电子报已经发布,欢迎查看我们的电子报,欢迎广大客户在北方法制报投放广告,如果想了解更多北方法制报介绍,北方法制报广告介绍,北方法制报受众分析介绍,请访问:北方法制报广告价格,北方法制报的受众分析,北方法制报广告监测数据,北方法制报广告咨询知识,北方法制报广告投放也可以关注广告代理频道,查找北方法制报广告代理。同时也欢迎各界朋友与我们一起探讨北方法制报广告方面的话题。投放北方法制报广告的客户,也投放了晚报报纸广告,都市报纸广告,时事报纸广告,生活报纸广告选择更多的报纸广告媒体,请访问报纸广告首页。
其他北方法制报介绍信息
《北方法制报》是吉林日报报业集团子报之一,是全省惟一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制类专业报。《北方法制报》国内统一刊号CN22-0021。创刊于1992年1月,前身系吉林省公安厅主办的《北方公安报》;1999年,《北方公安报》更名为《北方法制报》。2003年10月,《北方法制报》划入吉林日报报业集团管理。现为4开24版彩色报纸,逢周五出刊。
《北方法制报》是吉林省首张以坚持宣传依法治国方略,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普及群众法律知识,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服务社会各界读者为宗旨,立足政法、面向社会、关注焦点、宣传法制的专业性报纸。
发行以省内公、检、法、司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为主,遍及全省城乡。
《北方法制报》坚持在诚实守信、互利互惠原则的基础上与众多客户开展广告业务,力争使客户在享受低价位的热情服务中取得满意的广告效果。
北方法制报广告刊登须知:
备注:
1. 广告客户及广告公司为本报代理的各类广告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广告管理的规定;
2. 广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夸大进行虚假宣传;本报有权对广告进行删改;
3. 商业广告须交验营业执照;
4. 标有质量标准的商品广告须交验符合国家标准、部标准(专业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证明;
5. 获奖产品须交验主管部门的颁奖证明;
6. 招生广告须交验当地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
7. 药品广告须交验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药品广告审批表》并经吉林省卫生部门同意;
8. 兽药、农药广告须交验省、自治区、直辖区市农牧渔业主管部门审批证明;
9. 食品广告须交验所在市(地)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食品广告审批表》;
10. 获奖的优质烈性酒广告须交验《吉林优质烈性酒广告审批表》;
11. 家用电器、药品、农药、兽药、医疗器械、医疗、食品、化妆品、金融类等广告须持省广告审查事务所审批的证明;
12. 其它各类广告均须各自主管部门的审批证明;
13. 客户刊登广告先交费后刊登。广告刊发后,客户如要求停止刊登,须在约定刊出广告日期前十天通知本报,否则应照付广告费;
14. 本刊例2007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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