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2015年广告价格
(update:2018/1/31 22:54:27)
官方折扣:
备注:
1. 广告客户及广告公司为本报代理的各类广告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广告管理的规定;
2. 广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随意夸大进行虚假宣传;本报有权对广告进行删改;
3. 商业广告须交验营业执照;
4. 标有质量标准的商品广告须交验符合国家标准、部标准(专业标准)、企业标准的质量证明;
5. 获奖产品须交验主管部门的颁奖证明;
6. 招生广告须交验当地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
7. 药品广告须交验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药品广告审批表》并经吉林省卫生部门同意;
8. 兽药、农药广告须交验省、自治区、直辖区市农牧渔业主管部门审批证明;
9. 食品广告须交验所在市(地)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食品广告审批表》;
10. 获奖的优质烈性酒广告须交验《吉林优质烈性酒广告审批表》;
11. 家用电器、药品、农药、兽药、医疗器械、医疗、食品、化妆品、金融类等广告须持省广告审查事务所审批的证明;
12. 其它各类广告均须各自主管部门的审批证明;
13. 客户刊登广告先交费后刊登。广告刊发后,客户如要求停止刊登,须在约定刊出广告日期前十天通知本报,否则应照付广告费;
14. 本刊例2007年执行。
历史价格表查询:
《北方法制报》2013年广告价格 《北方法制报》2010年广告价格
广告热线:010-85590199,010-85868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