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广告价格:
时间 | 价格 |
5秒 | 18700元/期 |
10秒 | 28000元/期 |
15秒 | 35000元/期 |
30秒 | 63000元/期 |
注:正倒一加收20% ;正倒二加收16%;正倒三加收12%; 其他相关广告刊播规定,请参照《中央电视台广告部广告刊例》
其它广告形式及价格
《快乐主妇-超市大赢家》不仅有传统的广告播出形式,而且节目形态是灵活多样的,针对性强的游戏环节设置,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展现平台,也可以让观众直观的了解企业及产品。主要表现形式为常规播出广告与置入广告(大赢家商品、超级货架等)、角标等的搭配成套播出,主要意图为在一定的媒介空间中形成多角度全方位的广告效应,使广告印象立体化,同时利于与节目融为一体,形成视觉记忆强势。
类别 | 项 | 具 体 播 出 形 式 | 报 |
A | 片尾鸣谢 | 鸣谢字幕+企业LOGO | 10000元/期 |
舞台背景 | 选手身后的舞台背景 | 50000元/期 | |
超级货架 | 每期1件 | 10000元/期 | |
通道展示牌 | 在货架通道两侧悬挂企业标识 | 50000元/期/10块 | |
大赢家商品 | 每期若干 | 20000元/期 | |
选手道具车赞助 | 45000元/期/3辆 | ||
现场观众上空条幅 | 可悬挂企业宣传图 | 15000元/期/1幅 | |
B | 环节支持(3条) | 主持人口播+片中字幕(感谢× × ×企业对本环节的支持)+片尾鸣谢 | 30000元/期 |
主持人服装赞助 | 片中鸣谢字幕(本栏目主持人服装由 *** 企业提供)及企业LOGO | 100万元//52期 |
四、备注:
1.我公司代理中央电视台广告业务,一律执行先交费、后播出的原则。
2.广告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广告发布合同,需提供广告公司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及所代理客户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及其它相关手续(其中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应按广告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同时还应持有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正本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
3.广告主提供的广告带在播出后如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等纠纷,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节目播出时间,以中央电视台节目预告为准。
5.本栏目提前两周进行报播,客户应至少提前2周签定合同并及时提供广告播出带。
6.白酒类广告在原价格基础上加收10%。
历史价格表查询:
中央电视台二套CCTV-2《快乐主妇》栏目2009年广告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