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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刊登须知: "特别说明: (敬请客户在签约前仔细阅读以下各款说明,这些说明有可能成为合同要约) 1.广告必须先付款,手续齐备方可播出。 2.客户指定7:00—9:00、17:00—18:30(含T套装)广告段位,正一或倒一加收15%,正二或倒二加收10%,除7:00—9:00、17:00—18:30(含T套装)的指定段位,正一或倒一加收10%,正二或倒二加收5% 3.客户单方面撤销已签订的合同,须在播出前七个工作日办理撤销手续,否则必须支付广告合同额撤消部分的10%的违约金。 4 .客户单方面变更已签订合同(订单)的时段或排期,须在广告播出前三个工作日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须支付该合同(订单)时段或排期变更部分的10%广告资源占用费。 5.各段位广告必须连续播出7天以上,不满7天的,按本频率的常规折扣上浮5个点。 6.本频率7:00—9:00、17:00—18:30(含T套装)广告段位满位后,须加收刊例价30% 。其他时段满位后,须加收刊例价值15%。 7.周五1:00—5:00中波AM648、调频FM105.7停机检修。周三13:00—15:00中波AM648停机,调频FM105.7正常播出。广告刊例价格及天数不减。 8. 非标广告秒数计价方式 (1)20秒=30秒刊例价* 80%; (2)8秒=10秒刊例价* 80% ;(3)5秒=10秒刊例价* 70% 9.广告制作收费标准:特效广告2500元/条;配乐广告:1800元/条;白播广告1000元/条。 |
历史价格表查询:
上海电台交通广播(FM105.7/AM648)2017年广告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