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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刊登须知 特别说明: (敬请客户在签约前仔细阅读以下各款说明,这些说明有可能成为合同要约) 1.除整点报时和都市套装外,其它广告播出时间根据节目播出情况略有前后。 2.广告必须先付款,手续齐备方可播出。 3.客户指定广告段位,正一或倒一加收10%,正二或倒二加收5% 4.广告段位满位后,须加收刊例价值15%。 5.客户单方面撤销已签订的合同,须在播出前七个工作日办理撤销手续,否则必须支付广告合同额撤消部分的10%的违约金。 6.客户单方面变更已签订合同(订单)的时段或排期,须在广告播出前三个工作日办理变更手续。否则支付该合同(订单)时段或排期变更部分的10%广告资源占用费。 7.各段位广告必须连续播出7天以上,不满7天的,按本频率的常规折扣上浮5个点。 8.周五0:00—5:00 周四13:00—15:00中波AM792停机,调频FM89.9正常播出, 广告刊例价格及天数不减. 9.非标广告秒数计价方式 :(1)20秒=30秒刊例价* 80%;(2)10秒=15秒刊例价* 80%;(3)5秒=8秒刊例价* 80% 10.广告制作收费标准:特效广告2500元/条;配乐广告:1800元/条;白播广告1000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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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台东方都市广播( 驾车调频AM792/FM89.9)2017年广告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