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制作费:普通制作费500元/条,特殊制作1000元(特殊音响效果)。
2. 广告需提前一周预定,在广告合同签订前,应首先向电台确认是否有空余时间,所播出的广告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3. 广告必须先付款,后播出,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如客户退播,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本台,播出一周以内退播,需支付30%的手续费。
4.每半小时中5分钟以内为广告时段,超过5分钟为广告饱和时段,饱和时段需要加收30%广告费。
历史价格表查询:
重庆电台交通广播(FM 95.5)2016年广告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