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南方电视台综艺频道广告播放刊例价 | ||||
(此价格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 ||||
标准广告 | ||||
时段 | 播出时间 | 5秒 | 15秒 | 30秒 |
A特 | 18:00-23:30 | 7200 | 16200 | 24600 |
A段 | 18:00-23:30 | 5380 | 12300 | 18600 |
B段 | 23:30-结束 | 1350 | 3000 | 4300 |
C段 | 12:00-15:00 | 2330 | 4500 | 6800 |
D段 | 15:00-18:00 | 1850 | 3250 | 5000 |
E段 | 07:00-12:00 | 1750 | 3000 | 4500 |
时段 | 角标广告 | 鸣谢广告 | 二类专题广告 | |
(元/分钟) | ||||
A段 | 10500 | 2040 | 7100 | |
B段 | 6800 | 1440 | 2600 | |
C段 | 4800 | 1200 | 3800 | |
D段 | 3100 | 同C段 | 3250 | |
E段 | 同D段 | 同C段 | 2600 | |
注:本刊例价的标准广告享受2折优惠,角标广告享受2.47折优惠,专题广告享受3.5折优惠。 | ||||
备注栏: | ||||
1、 其他规格广告收费标准: | ||||
10秒=30秒*40%;20秒=30秒*75%;45秒=30秒*160%;60秒=30秒*2 | ||||
2、 按基本报价投放广告,具体投放编排由本频道随机安排。 | ||||
3、 A特价格为指定剧中插播、节目中插播或特殊栏目前后;其他价格为非指定广告标准价格。 | ||||
4、 投放A特段的标准广告,可以直接指定组别,不用另外加收。 | ||||
5、 购买标准广告,指定正一倒一加收35%,指定正二倒二加收30%,指定正三倒三加收25%,其他组序或组别加收20%(组别不得升级指定,如A段指定组别后,不得升级为A特段),指定二小时范围内播出加收15%,指定三小时范围内播出加收10%;多重指定累计加收。 | ||||
6、 广告实际播出与合同所指定的时段正负相差20分钟为正常播出,价格不变,如出现误差则按《广东南方电视台广告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 ||||
7、 角标(挂角)广告收费时间单位为约20-40分钟/每段(集)。 | ||||
8、鸣谢广告即播出电视节目片尾列名赞助商字幕,收费单位为每次。 | ||||
9、角标、鸣谢、二类专题广告的广告时段参照频道标准广告的分段。 | ||||
10、A段时间原则上不安排播放专题广告。 | ||||
11、重点公众假期、重大活动和重点剧集推广期间将适时推出广告优惠套餐。 | ||||
12、黄金周的广告播出以各频道临时特别版面播出时段为准。 | ||||
13、广告播出规定及相关解释参照《广东南方电视台广告条例》,本价格及其他未尽事宜的解 | ||||
释权属广东南方国际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南方传媒集团广告总公司)所有。 |
历史价格表查询:
南方电视台综艺频道(广东综艺频道)2016年广告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