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济日报》2017年广告价格
(update:2017/12/20 0:00:18)
官方折扣:6.8-7.2
备注:
1. 遗失声明每条300元;
2. 个人证件遗失每条100元;
3. 认领公告每条200元(不带照片),如要求带照片按占版面积核算执行;
4. 软文性质广告每字4元,医疗、医药广告每字8元;
5. 有协议合作的广告按协议执行;
6. 凡要求在本报刊登的广告,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广告管理的规定;
7. 广告内容须实事求是,不得夸大、虚假宣传。本报对广告内容有权删改或拒登;
8. 广告稿件中的文字和标点符号要规范,如因来稿原因发生误差,本报不负责更正费用,如因本报失误而出现的误差,本报酌情更正;
9. 广告来稿后,如刊户因故停刊,需付一次广告费的20%以补偿排版费;已经制作定型的广告,刊户需要改动时,加收一次广告费的10%作为改版费;
10. 广告的刊登时间、版位由本报统筹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处理如下:
a) 特急稿件,今日交稿需明日见报者加收100%加急费;
b) 凡指定在3天内刊出的,加收20%的加急费,10内刊出的加收10%的加急费;
c) 指定日期刊出的加收30%的指定日期费;
d) 套红费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
e) 连续刊登优惠10-20%;
11. 预约广告,须提前10天办理所有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或需重新预约刊期;
12. 本报广告一律先收费后刊登,附汇款回单(复印件亦可),款或汇款回单未到时,刊期顺延。
历史价格表查询:
《河北经济日报》2009年广告价格 《河北经济日报》2006年广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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