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搜索

法制今报

《法制今报》2012年广告价格
(update:2012/5/26 14:05:57)
官方折扣:
法制今报广告价格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
版面 色彩 规格:宽cm ×高cm 单位:元 /天 
半通栏 通栏 整版 通版 跨联版
    12×8 12×16 12×33 24×4 24×6 24×8 24×12 24×16.5 24×33 50×8 50×16 50×33
头版 彩色 15200 30300 62500 15200 227000 30300 45500 62500 125000 / / /
内版 彩色 7300 14500 30000 7300 10900 14500 21800 30000 60000 30300 60600 125000
内版 套红 6700 13300 27500 6700 10000 13300 20000 27500 55000 27800 55600 114600
内版 黑白 6100 12100 25000 6100 9100 12100 18200 25000 50000 25300 50500 104200
中缝 黑白 2000元/天
中缝 彩色 2500元/天
尾版 彩色 常年刊登体彩、福彩等信息广告
信息广告 标题 200元/行(以3号字为准)  限10个字 副标 100元/行 限10个字
收费标准 正文 5元/字 图片每张300元 限20cm2
宣传专版(内) 彩色 宽24cm×高33cm 整版1次 50000元 备注:以上价格从2012年 1月 1日 起实行,
宣传专版(内) 黑白 宽24cm×高33cm 整版1次 40000元 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医疗内版(内) 黑白 宽24cm×高33cm 整版1次 45000元  
二手房源(内) 1次 黑白整版40000元  
刊登须知:
1、广告刊登必须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广告内容符合工商营业执照中批准的 经营范围及有广告批文内容范围,并经本报主管部门审核。
2、广告文字必须字迹清楚,实 事求是,画稿要清晰,严禁虚夸。如本报认定有违法违规的内容,本报有权删改或拒绝 刊登。
3、广告见报日期版面位置由本报统一安排,广告因故取消指定版广告必须于见报 前两天书面通知本报,超过规定期限通知的扣取20%广告费作为排版费。
4、因本报原因造 成的见报错误,本报负责对差错部分更正一次,原已刊登的广告仍按有关规定收费。( 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法制今报社广告部)
版面 规格 (cm) 刊登次数  单价(元)  备注 
报眼(头版)  (宽) 8×5(高)  ≥10次 3800 彩色
报眼(头版)  (宽) 8×5(高)  ≥30次 3200 彩色
报眉(内版)  (宽) 6×2(高)  ≥30次 2000 彩色
报眉(内版)  (宽) 6×2(高)  ≥10次 2200 彩色
报花(头版)  (宽) 8×4(高)  ≥5次 3500 彩色
报花(头版)  (宽) 5×4(高)  ≥5次 2100 彩色
报花(内版)  (宽) 12×4(高)  ≥5次 2300 黑白
报花(内版)  (宽) 12×4(高)  ≥10次 1800 黑白
报花(内版)  (宽) 8×4(高)  ≥5次 1600 黑白
报花(内版)  (宽) 8×4(高)  ≥10次 1500 黑白
公告报花(内版)  (宽) 5×4(高)  1次 120元/cm2 黑白
声讯类(内)  (宽) 23×34(高)  整版1次 50000 彩色
声讯类(内)  (宽) 23×34(高)  整版1次 45000 黑白
注: 
分类广告标题限八个字正文限十五个 字每个标点符号算一个字,两个数字算一个字 。
指定位置加收总额的10%,正文加黑每行 加收1 元。
以上价格从2012年1日起执行,如有调 整以报社最新通知为准。
分类信息告目表 
类别/次数  时间 标题单价 正文单价 优惠方式 
5 次 1个月内 90(元/行) 60(元/行) 刊五赠一 
10次 1 个月内 90(元/行) 60(元/行) 刊十赠三 
30次 连续刊登  90(元/行) 60(元/行) 刊三十赠十三 
90次 连续刊登  90(元/行) 60(元/行) 刊九十赠四十五 
标签广告 1个月内 120(元/行) 规格:4cm×1cm 赠送方式同上 
注:
分类广告标题限八个字正文限十五个 字每个标点符号算一个字,两个数字算一个字。
指定位置加收总额的10%,正文加黑每行 加收1 元。
以上价格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如有调整以报社最新通知为准。 
刊登须知:
1. 报花、报眉 广告乃小金额广告,款到后刊登。
2. 广告位置安 排,按谁先到款谁先安排的原则执行。
3. 报社有权根 据版面实际情况作临时调整,报花因版面广告或其他原因被冲时,则由报社决定安排在 报眉或顺延。
4. 头版广告报 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对调或修改刊登规格。
5. 广告稿件必 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否则相关后果由刊户自负。
6. 办理认刊手 续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有关文件,必要时刊户应提供送审完备的各类证明材料。因材料 不齐造成的延误由刊户自负。
7. 广告稿件必 须写清楚,稿样用字,用语应规范,内容必须真实。如因稿件不清或菲林片质量问题而 发生的差错及印刷问题由刊户自负,如系刊登错误,予以相应赔偿。
8. 认刊预约的 广告费用必须全额付清,否则不予保证其预定的版面和日期。
9. 广告认刊后 要求停刊,定版保证金归报社所有,正常情况下三天内不允许停刊。
10. 指定版面 或要求三天内刊出的广告加收20%,未收取指定版面 费的客户,本报可视计划安排调整版面与刊期,前后三天内刊登的不另行通知客户
11. 遇重大新 闻事件或大广告时,报社有权变更当日广告安排。
12. 付款方式 :刊登30次内的客户,必须一次性交纳广告款。
13. 一次性定稿达十五以上的客户,予以适当赠 送优惠。(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 法制今报社所有)


分类广告标题限八个字正文限十五个字每个标点符号算一个字,两个数字算一个字。指定位置加收总额的10%,正文加黑每行加收1元。

历史价格表查询:

《法制今报》2011年广告价格 
《法制今报》2010年广告价格 
《法制今报》2009年广告价格 
《法制今报》2008年广告价格 

广告热线:010-85590199,010-85868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