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声屏报》2013年广告价格
(update:2018/2/2 0:40:56)
官方折扣:7.3-7.8
一、欢迎各界人士在本报刊登广告,范围不限,广告收费标准见上表。
二、客户刊登广告需在一周前填写广告认刊书并确认刊登日期。广告刊登书应加盖客户单位公章,并经本报同意后方可刊登。
三、客户刊登广告,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如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获奖证书,药品、食品社会办学广告审批表等)。对不合法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本报有权要求客户或广告公司作出修改,在作出修改方面,本报有权拒绝刊登。
四、广告图样,客户可自行设计,但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画稿图片线条清晰,文字书写清楚,用语应规范化,广告刊出后,如与原稿不符,属原稿不清,由客户负责。出现错漏刊登广告属本报刊原因的本报对错误更正一次,已刊登的广告仍按规定收费。
五、1)跨版加收10%;2)指定版面加收20%;3)特殊规格(价目表无标明的规格)加收10%;4)文字稿——600元/100字,不足够100字按100字计算,此标价不含策划、设计费。
六、客户要求更改或停刊广告,指定版面的必须在见报前一周、普通广告必须在见报前4天通知本报运营部,超过规定限期的,客户须付该广告费的50%作为违约金,见报前一天停刊,按100%收取广告费。
七、客户应在广告见报前3天缴清广告费。
历史价格表查询:
《南方声屏报》2009年广告价格 《南方声屏报》2007年广告价格 《南方声屏报》2007年广告价格 《南方声屏报》2006年广告价格
广告热线:010-85590199,010-85868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