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开版面议
刊登简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刊登广告,需持单位或主管部门的证明。
⊙刊登广告图样清晰,内容真实,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有不正当竞争的内容。因原稿不清、有误而发生差错,由客户负责。系本刊差错,对错误部分于次期声明更改外,重新刊登,但原广告费不得拒付。
⊙对广告面的设计与安排,客户可提出要求,由本刊统一安排。
⊙广告费实行预收款制,未按合同执行本刊不予刊登。
⊙预定绝对版面,应在合同注明,同时需交清全部广告费,方留订版;否则影响刊发的,由客户负责,本刊不退订版费。
⊙本刊对各类广告内容、文字有审查权利,凡是与国家政策规定有违背,本刊建议删改或不予刊登,不愿删改者,请事先说明。
⊙广告原稿概不退还,留本刊备查。
⊙订版期限为刊出前30天,截稿期限为出刊前10天。
⊙本刊设计制作费800元/版(含设计、电分、四色菲林)。
⊙客户自供稿件要求:规定尺寸四色正片(175线、出血位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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