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搜索

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

《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杂志2007年广告价格
(update:2007/10/11 11:09:30)
官方折扣:

版面

价格(元)

封四

10000

封三

9500

封二

9000

内页

8000

插页

7000

1.《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杂志广告,由本刊编辑部经营。

2. 本刊承接国内外中西成药、医疗器械、医院或实验设备、保健用品、医药专业图书、以及其它各类广告。

3. 凡认刊广告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颁发的《广告管理条例》以及各项相应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 凡要求刊登药品广告的单位,应交验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发布国内生产的药品广告应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经北京市卫生局备案的《药品广告审查表》;发布新药及进口药品广告,应提交卫生部药品广告审查办公室批准的《药品广告审查表》。

5. 凡申请刊登医疗器械产品广告的单位,应交验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国家医药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司审查处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6. 发布下列广告,应提交下列证明。标明获奖者,应提交获奖证书,并在广告中注明获奖年限、获奖级别和颁奖部门;标明专利权者,应提交专利证书,并在广告中注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标明注册商标者,应提交商标注册证。

7. 发布药品广告,应将该药品的生产批准文号和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另外广告内容必须标明对患者的忠告性语言“请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发布医疗器械广告,须在广告中注明广告的审查批准文号,推荐给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标明对患者的忠告性语言“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8. 发布广告的文字和画面的含义,不得超出广告审查表中核准的内容。如需更改应重新申办广告审查表。《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编辑部对广告内容和设计图形不妥之处有删改权,经客户同意后刊出。广告稿由客户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编辑部要求提供。黑白广告应提供正片;彩色广告应提供彩色分色片及色样。如需代为设计绘制(由客户提供文字、图片等资料),其费用由客户承担。

9. 刊登广告截稿时间为出版日前 8 周,如客户更换广告或改动、撤消广告,需在出版前 4 周用书面形式通知编辑部。如指定期次加急者,需加收 30% 加急费。如撤消广告,需付广告费的 50% 作为赔偿。

10. 广告费需在刊出前结算,先付款后刊出广告。广告刊出后寄样书 5 本,如出现错误,本刊负责免费更正一次。



备注:

1.       本刊为大 16 开双月刊,双月月底出版,广告价格以大 16 开一面计算,不满半页按半页计算,超过半页按整页计价;

2.       书讯等文字广告按小五宋计算,标题四黑按三行算,通栏每行 30 元;

3.       广告超出正常 29.5 (高)× 20.5 (宽) cm 版面为“出血”,加收 10% ;

4.       《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杂志广告,由本刊编辑部经营;

5.       本刊承接国内外中西成药、医疗器械、医院或实验设备、保健用品、医药专业图书、以及其它各类广告;

6.       凡认刊广告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颁发的《广告管理条例》以及各项相应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7.       凡要求刊登药品广告的单位,应交验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发布国内生产的药品广告应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经北京市卫生局备案的《药品广告审查表》;发布新药及进口药品广告,应提交卫生部药品广告审查办公室批准的《药品广告审查表》;

8.       凡申请刊登医疗器械产品广告的单位,应交验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国家医药管理局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司审查处批准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9.       发布下列广告,应提交下列证明。标明获奖者,应提交获奖证书,并在广告中注明获奖年限、获奖级别和颁奖部门;标明专利权者,应提交专利证书,并在广告中注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标明注册商标者,应提交商标注册证;

10.    发布药品广告,应将该药品的生产批准文号和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另外广告内容必须标明对患者的忠告性语言“请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发布医疗器械广告,须在广告中注明广告的审查批准文号,推荐给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标明对患者的忠告性语言“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11.    发布广告的文字和画面的含义,不得超出广告审查表中核准的内容。如需更改应重新申办广告审查表。《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编辑部对广告内容和设计图形不妥之处有删改权,经客户同意后刊出。广告稿由客户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编辑部要求提供。黑白广告应提供正片;彩色广告应提供彩色分色片及色样。如需代为设计绘制(由客户提供文字、图片等资料),其费用由客户承担;

12.    刊登广告截稿时间为出版日前 8 周,如客户更换广告或改动、撤消广告,需在出版前 4 周用书面形式通知编辑部。如指定期次加急者,需加收 30% 加急费。如撤消广告,需付广告费的 50% 作为赔偿;

13.    广告费需在刊出前结算,先付款后刊出广告。广告刊出后寄样书 5 本,如出现错误,本刊负责免费更正一次;

14.    连续刊登三次者优惠 5% ,连续刊登一年者优惠 10%。

历史价格表查询:


广告热线:010-85590199,010-85868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