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法制》杂志2008年广告价格
(update:2008/8/12 11:10:00)
官方折扣:
备注:
1、 广告刊户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提供有关各种证明。
2、 本报执行款到后发稿的广告费预付制度。
3、 头版广告加收60%。特殊指定广告版位加收15%(加收项限1/4版以上)。
4、 广告内容要实事求是,来稿务请抄写清楚,本报对广告内容有删改权。
5、 广告刊出后与原稿不符的重要差错,本报对错误部分免费更正一次。
6、 上述广告价格如有变动,以媒体方最新发布的价格为标准。
历史价格表查询:
广告热线:010-85590199,010-85868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