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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报

土木工程学报

—、广告客户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2.对广告中注明认证、专利、获奖、鉴定、注册商标等须提供证明文件,对注册统计数据、调查结果等应表明出处并提供相应证明;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及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注:广告中所用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或证明相一致。证明文件需是原件或原出证部门签章的复印件。

二、签订广告合同

双方商定广告版位后,签订合同一式两份,加盖双方公章各保存一份,共同遵守。

三、提供广告资料

1.广告内容和表达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广告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出版物的标准规定;2.提供胶片的客户,请再出片前将设计稿件传真或邮寄至编辑部,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出片。定稿后,请打印一份彩样,并同该广告光盘及胶片一起于截稿日之前寄给我们;3.需要我部代为制作广告版面的客户,请将广告于截稿日之前寄至编辑部;4.除已注册商标外一律使用简体字;5.广告截稿日期于刊期前两个月。

四、交付广告费用
本刊实行广告费预付制度,广告费需在广告截稿日之前汇至本部。

广告热线:010-85590199,010-85868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