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制频道CCTV-12《法律讲堂》栏目2011年广告价格
(update:2011/3/11 15:11:24)
栏目名称 |
播出时间 |
栏目 |
广告刊例价(人民币/元) |
时长
(分钟) |
5秒 |
10秒 |
15秒 |
30秒 |
《法律讲堂》 |
首播:每日 约18:57
重播:次日 约06:00
周一 约13:20
周二至周日 约13:30
周一至周六 约00:45 |
30’ |
17,100 |
25,600 |
32,000 |
57,600 |
说明:
1. 本价目表有效期从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 各栏目以1周为最小签约单位。
3. 指定位置加价:正一、倒一加收20%,正二、倒二加收16%,正三、倒三加收12%,正四、倒四加收8%,正五、倒五加收5%。
4. 本广告提前1周进行报播,客户应至少提前2周签定合同并及时提供广告播出带。
5. 我公司代理中央电视台广告业务,一律执行先交费、后播出的原则。
6. 广告公司与我公司签定广告发布合同,需提供广告公司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及所代理客户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及其它相关手续(其中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应按广告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同时还应持有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正本或与客户签定的合同。
7. 遇重大节目或特殊宣传活动,广告价格及指定位置加价比例另行制定。
8. 合同签定付款后,在播出前30天内要求停播的,退款50%,在播出前10天内或播出中要求停播的,不予退款。
9. 广告主提供的广告带在播出后如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等纠纷,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有关广告投放的其它规定,均参照中央电视台广告部有关标准执行。
11. 节目具体播出时间,以中央电视台节目预告为准。
12. 原编号“2009001-修”文件作废。
历史价格表查询: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制频道CCTV-12《法律讲堂》栏目2010年广告价格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制频道CCTV-12《法律讲堂》栏目2009年广告价格
广告热线:010-85590199,010-85868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