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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教育类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无需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媒体资源网 http://www.allchina.cn 2020/3/12

来源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艾媒网、澎湃新闻

文丨落落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企业增多。

3月10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公告特别提示,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公告中指出,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并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的有关通知,《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范围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对于不符合审批范围从事其他互联网经营活动的单位,不予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需要提示的是,网络表演是指以网络表演者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直播+”模式持续发展

2019年,VR、AI等技术带动在线直播行业发展。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在线直播行业用户规模已增长至5.04亿人,增长率为10.6%;预计2020年在线直播行业用户规模达5.26亿人。

与此同时,“直播+”模式发展迅速。“直播+电商”“直播+教育”“直播+医疗”“直播+公益”“直播+体育”“直播+美食”“直播+旅游”等多种互联网商业模式不断显现。

其中,“直播+电商”受关注程度最高,超过40%的受访用户表示观看过此类节目,淘宝、快手等平台也相应推出了许多电商直播活动。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的总规模达到4338亿元,预计到2020年规模将翻一番。

疫情期间,直播+教育也站上风口。直播技术的运用弥补了录播课程互动性弱的缺点,实现在线实时交流及促进教学场景化。K12教育(如掌门教育)、综合网校(如新东方在线)、职业培训(如中公教育)等领域平台纷纷采用直播课程的形式。

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5G技术的发展将进一步改善直播课程的质量,提升教学和学习体验,直播教育形式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

另外,“直播+旅游”也备受关注。2月23日,淘宝直播首创“云春游”的形式,8大博物馆进馆直播,吸引了超过1000万人围观,1周后,布达拉宫于3月1日首次开启“云春游”,实现了1388年来的首次直播,在一个小时的在线直播中,总计观看人数达92万人次,占布达拉宫全年线下参观人数的一半以上。

目前,国内已有至少20个城市、1000多家景区开通了线上直播游览服务。

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直播+”持续赋能行业创新,同时反哺直播行业发展,丰富直播内容品类,提高平台变现能力和用户粘性。未来“直播+”趋势将进一步发展,在线直播向细分领域拓展,内容垂直化更加明显。在线直播内容与形式多样化发展,满足用户的多元化需求,商业模式继续创新,在线直播的商业价值将进一步开发。

未来在线直播更加“出圈”

由于技术的成熟,媒体信息将更加强调动态、实时,在线直播在媒体上的渗透率将增加,互联网用户的参与度以及直播的关注度将进一步提升。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直播更加“出圈”,在线直播更加日常化、生活化。

从发展趋势来看,在线直播行业将更加注重精细化与专业化运营,产业链布局更加齐全完善。平台通过产品与形式的创新立足自身的差异化特点,避免陷入内容同质化,并通过加强主播生态的构建等举措,强化平台优势,在激烈的竞争格局中赢取用户。

此外,用户下沉是近年来互联网发展的关键点之一,对于三四线城市的用户,娱乐方式较少,而空闲的娱乐时间较为丰富,加强对该部分用户的挖掘,可以为在线直播开辟市场空间。在线直播市场下沉发展,也将推进在线直播在内容与形式上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