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了!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广电独家
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副局级)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作出逮捕决定。
据正义网北京2月10日消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 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副局级)涉嫌贪污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蔡翔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1月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对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联合审查调查。
经查,蔡翔 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相关人员串供,订立攻守同盟,阻止相关人员提供证据,教唆他人干扰核查工作;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公款出国旅游,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烟酒,私车公养,收受大额慰问金,设立、使用“小金库”,违规校内取酬,用公款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用公款送礼,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
违反组织纪律,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不如实报告个人收入和家庭房产,在上级组织开展的高校领导干部违规取酬自查自纠工作中,未如实报告个人收入;
违反群众纪律,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
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转让国有资产;
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蔡翔身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漠,个人私欲膨胀,“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项项违反, 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研究并经教育部党组决定, 给予蔡翔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 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2011年蔡翔任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在到任后第一次会议上,他在发言中说:“有一句话说给我自己,也希望大家监督:我来到这里,坐到这个位置上,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为自己提任何个人的条件,所以没有理由不去勤奋工作。我承诺:做一位公正、廉洁、善良的领导;希望在我以后的工作中,你们在我的身上,看不到腐败、专制,或其他类似时髦的名词。”
2019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发布消息: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离他承诺“不腐败、不专制”过去了7年时间;而离他2014任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仅过去了4年时间。
蔡翔简历:
蔡翔,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湖北黄梅人,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
1990.03~1995.01 历任中国卓越出版公司编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编辑
1995.01~2001.08历任华夏出版社编辑、社科编辑室副主任、社科部主任
2001.08~2011.04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
2011.04~2011.10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兼出版社社长、高井园区管委会主任
2011.10~2014.07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兼出版社社长
2014.07~2018.01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2018.01~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出版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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