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县级融媒全套采编制度来了!
来源丨定海区融媒体中心官方网站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于2019年4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由舟山市定海区委宣传部管理,主要负责定海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其前身为舟山市定海区新闻中心。
本文选登了该中心的媒体发布审稿制度、采访报题出稿制度、专业记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设备管理制度、考勤制度、骨干记者评定办法、星级记者评选办法、获奖作品(论文)配套奖励办法、报纸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接宣传片绩效管理办法、微信公众号绩效考核办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供全国市县媒体建章立制时借鉴参考。
衷心感谢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为制定这些规章制度所付出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工作!
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媒体发布审稿制度(试行)
为规范区融媒体中心各媒体平台新闻审稿流程,进一步提升新闻质量,确保新闻稿件零差错,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涉及的媒体平台包括《今日定海》报纸、“定海新闻”电视、定海新闻网、定海山客户端、定海山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官方微博等各类媒体。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性原则。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决贯彻党的新闻工作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始终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正确传递好党委、政府的声音。
2.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定海最美的声音通过各媒体平台进行广泛传播。
3.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各媒体平台要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和提升媒体的权威性、公信力。
4.坚持移动优先原则。适应媒体格局、舆论生态变化的要求,牢牢把握移动传播特点,原则上以定海山客户端为中心首发平台,及时上传,及时审核,及时发布。根据不同媒体特点,发布内容由简洁到厚重,实现“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
三、发布导向
1.严格规范新闻来源。中心各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来自以下二个方面:
(1)原创新闻稿源:主要来自采访部记者原创稿件和通讯员上报稿件。
(2)转载新闻稿源:应当严格控制在人民日报、学习强国、浙江日报、浙江发布、舟山日报、舟山发布等国家、省、市主流权威媒体(国家网信办公布的可供网站转载的新闻单位名单详见附件),并注明稿件来源。严禁非法转载。
2.严格规范发布流程。严格落实新闻采写→编辑→审核→发布的流程。报纸、电视、微信、网站、小程序新闻稿件审稿流程按照中心现有规定执行。
快讯稿件按照“我在现场、第一时间、图文并茂”要求,记者在采访结束半小时内,将图文通过天目云采编系统上传稿库,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备部门主要负责人。遇到同样题材,实行“谁先发 采用谁”原则,若后发者相对于前者内容更丰富、图片更清晰,补充到当条内容中,增加署名并计入考核。编辑应当在收到稿件后,10分钟内进行编辑、修改、送审,半小时内完成发布。下班时间上传的稿件可以延迟发布,与值班人员做好交接。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中心所属各媒体平台不得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3)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5)尚未公开的党务政务、案件侦查、法院审判、灾情疫情、统计数据等信息;
(6)涉密信息,以及通过职务行为获得的其他内部信息;
(7)宣扬迷信、伪科学、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炫富等低俗倾向的;
(8)虚假、失实信息,未经核实的网上信息和其他稿件;
(9)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或舆论导向不正确的
(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或有悖社会公德的其他内容。
四、审核流程
1.实施三级审稿制度。中心所属媒体平台新闻稿件审稿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稿制度,所有新闻稿件发布实行签发制。
2.明确各审稿环节职责
(1)初审
新闻稿件初审审稿由编审部、新媒体部编辑和责编共同负责,实行互为审查方式。具体职责如下:
对稿件的政治性、真实性、规范性把关,审查新闻稿件是否能够发布,稿件内容是会否属实,是否文理畅通,是否有错别字、多字、漏字,图片是否清晰,图文是否相符,标点是否正确,剪辑效果是否理想,视频是否规范。防止稿件重复、重登。
(2)复审
新闻稿件审稿复审由编审部、新媒体部主要负责人负责。遇疾病、休假等特殊情况,可授权委托部门副主任临时承担审稿复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审查新闻稿件是否符合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是否能够发布;进一步核实重要新闻的真实性;审查相关媒体的报道口径是否一致。
(3)终审
新闻稿件审稿终审由中心相关副总编辑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审查新闻稿件总体质量;确定新闻稿件是否能够发布;审定重要时政新闻的真实性;协调各媒体报道口径。
涉及重要时政报道、舆论监督报道、敏感或突发事件报道的,发布之前应当呈送区委办、区府办、区委宣传部等部门审定,并报送总编辑批准。
3.建立审稿联动合作机制。编审部和新媒体部编辑要分工合作,实现信息及时共享,确保中心所属各媒体平台新闻稿件报道口径保持一致。
(1)即时新闻稿件以定海山客户端为首发平台,新媒体部编辑为第一审稿人;需要相关部门审核的新闻稿件一般以电视或报纸为首发平台,编审部编辑为第一审稿人;深度报道新闻稿件以《今日定海》为首发平台,编审部编辑为第一审稿人。
(2)根据区委宣传部或相关审核部门意见需要修改、增减相关新闻稿件内容或撤回的,第一个接到指令的媒体平台编辑为首要责任人,并应当以口头、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其它媒体平台编辑。
相关编辑主动发现新闻稿件错误的,应当第一时间以口头、书面方式及时通知中心其它媒体平台编辑。
(3)编审部和新媒体部要加强无缝对接,通过建立钉钉工作群等方式,实现各类动态编辑信息即时共享。
4.实施动态监察。各媒体平台应当安排人员,不间断对所发布的内容进行动态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1)各媒体平台均应当设立咨询投诉渠道,接到受众反映后必须第一时间处理解决,并记录在案。
(2)如发生特殊情况,确需对已发布新闻稿件进行修改、删除的,应当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并记录在案。属于重大新闻稿件的,应当报中心相关副总编辑批准。
五、奖惩
1.设立无差错集体奖。每1个月内,编审部或新媒体部所属相关媒体平台已发布的新闻报道无出现各类差错的,分别给予编审部、新媒体部每人100元的绩效工资奖励;中心所属各媒体平台已发布的新闻报道无出现各类差错的,给予采访部每人100元的绩效工资奖励。
建立新闻稿件差错统计通报制度。每个月,编审部、新媒体部主要负责人应当分别做好所属媒体平台的新闻稿件差错统计汇总,分析具体原因,并在编委会上汇报新闻稿件差错情况。
2.初审环节发现新闻稿件出现政治性、事实性、文字性差错,采访部相关记者为第一责任人,按中心相关规定扣罚。
3.复审环节发现新闻稿件政治性、事实性、文字性差错,采访部相关记者为主要责任人,编审部、新媒体部相关编辑(责编)为次要责任人,按中心相关规定扣罚。
4.终审环节发现新闻稿件出现政治性、事实性、文字性差错,相关采访部记者为主要责任人,编审部、新媒体部相关编辑(责编)为次要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按中心相关规定扣罚。
5.因工作不负责任,已发布的新闻报道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除按中心相关制度追责外,对当事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行政事业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予以辞退。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中心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关于采访报题出稿若干规定(试行)
一、为确保中心《今日定海》报纸、《定海新闻》电视等全媒体正常刊播,鼓励记者多出优秀新闻作品,合力打造新闻品牌栏目,中心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心采访部全体专业编外记者。
三、新闻报题实行定额保底制度。以周为单位,每名一般记者至少完成报纸稿有效报题6条,其中主打稿3条,电视稿非简讯类有效报题3条,其中主打稿(含有导语)2条;每名新入职记者至少完成报纸稿有效报题6条;电视稿非简讯类有效报题3条;每名专业摄影记者有效报题7条。
新入职记者是指进入我中心1年(含试用期)内的记者。
报题的有效性由相应报纸、电视编辑认定。编辑独立、公正作出认定,任何人不得干涉。对编辑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该编辑所在部门主任申请复议一次。复议认定为最终决定,任何人无权更改。
经竞聘承担《记者视线》和《阿拉来帮侬》栏目的记者,以及从事电视专题拍摄的记者,报题数量要求另行规定。
四、新闻报道应当根据中心每月发布的报道要点确定选题,注重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突出新闻时效性,严格制止滥竽充数。
报道要点由中心指定部门于每月1日发布。
五、各类主打稿选题应当主题鲜明、内容充实、立意深刻。选题要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加强经验性提炼报道。报纸主打稿字数一般应当达到800字。
骨干记者和采访部负责人应当带头采写主打稿。
六、鼓励记者组团报题,倡导团队精神。各记者可以根据各自工作能力,自由组合,既可以固定组团,也可以临时组团。
七、探索实行重大主题报道栏目承包制度。对于任务完成出色的,给予记者绩效工分奖励。奖励金额由部门主任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组会议确定。
八、鼓励记者开展全媒体采写。由一名记者独立完成报纸、电视采写任务的,每一件新闻作品绩效工分以原赋分的1.3倍计算。
九、新闻报题的作者以报题单上的署名为准。如果遇有多名作者的,且不属于组团报题的,以报题单上的第一作者为准。
十、新闻报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对于次日需要完成新闻采访的,报题应当经采访部主任初审后,在当天工作日下班前一小时,报相应编辑认定。报题内容应当相对具体,包括采访目的、对象,是否主打稿,采访时间等必备采访要素。
编辑应当当天对该报题作出认定并将结果通知报道记者。对于报道内容空洞的,编辑可以要求重新报题或直接认定为无效报题。
确属重大新闻或突发新闻,并需要报道的临时报题,经编辑同意后,应当报相关副总编辑批准;特别重要的,需经总编辑批准。
禁止记者在采访结束后报题。
十一、记者应当及时采写并上传稿件。一旦认定为有效报题,记者应当即时开展采写。
(一)上午完成采访的报纸、电视新闻,属于当日需要采用的,报纸稿件必须最迟于下班之前上传至中心指定稿库,电视稿件必须最迟于当天下午2:00前上传至中心指定稿库。如遇到特殊情况的,可以先行向编辑报备说明。
(二)下午完成采访的报纸、电视新闻,必须最迟于次日上午8:30之前上传至中心指定稿库。
(三)《记者视线》应当于刊发前一周周五下班前上传至中心指定稿库,《阿拉来帮侬》于每周二9:00之前上传至中心指定稿库,《海山聚焦》于每周一9:00之前上传至中心指定稿库。
区党代会、区两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新闻报题时间要求,另行规定。
因记者不负责任,未及时组织采访或上传稿件,致使新闻未能正常播出的,以责任事故处理。如果造成严重影响的,对责任记者予以辞退。
十二、新闻采访应当坚持主动采访为主。除保留必要的分线采访外,自2019年7月1日起,分步取消记者分线采访的做法。建立公开、透明的新闻报题微信群,避免报题“撞车”。对报题先后发生争议的,由采访部主任根据群里记录判定。
为促进新入职记者平稳融入工作,一年内给予其分线保护。
对于重要新闻报道,采访部主要负责人可以直接指定记者承担采写任务,该记者不得无故拒绝。
十三、新闻稿件报题出稿完成情况以最终刊登于《今日定海》、《定海新闻》为准。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记者主打稿60元/条奖励;未能完成任务的,给予记者主打稿50元/条、其它稿30元/条、边条稿20元/条的扣罚。上述扣罚均可以累加。
连续三个月或年累计五个月未能完成任务要求的,视情扣罚绩效考核奖。
十四、建立月度最佳新闻奖评选奖励制度。对于获得月度最佳新闻奖一、二、三等奖的报纸、电视稿件,分别给予获奖记者每条250、200元、180元的奖励。
十五、新闻稿件获得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给予该记者200元/条的奖励;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给予该记者400元/条的奖励。
十六、新闻稿件应当争取第一时间刊登。对于重大新闻报道,属于在市内各类权威媒体中最先报道的,视情给予50-200元不等的绩效工资奖励;属于滞后报道的,绩效工资赋分以原赋分的折半计算。
十七、建立新闻稿件统计分析制度。编委会每月定期听取采编部门的新闻稿件情况汇报。
十八、本规定(试行)由采访部负责解释。
十九、本规定(试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专业记者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中心专业记者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升中心新闻作品质量,合力打造品牌栏目,促进融媒体向纵深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融媒体一体化发展的原则,着力于中心一盘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重,工资收入向优秀记者适度倾斜,严格防止人员流动出现“中梗阻”,促进中心人才梯队建设。
(二)坚持以绩效为导向的原则,综合考虑工作实际成果、工作强度、劳动复杂程度、工作期限、岗位、级别等情况,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最大限度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中心优秀人员涌向急难重险岗位。
(三)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工分系数在定量基础上定性分类,岗位系数和级别系数在定性基础上定量确定,防止人为暗箱操作,最大限度减少主观因素。
(四)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继承原有中心绩效分配方案的总体赋分办法,不搞“另起炉灶”,同时又与时俱进,适度完善。
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月绩效工资实行一月一评定,并按月发放。月绩效工资分配的计算标准为基准工资乘以当月工分系数乘以岗位系数再乘以级别系数的积,即月绩效工资=基准工资*当月工分系数*岗位系数*级别系数。
基准工资2020年定为2400元/月,以后随着财政拨付工资的增长而同步调整。
(二)当月工分系数分为1.5、1.3、1.1、1.0、0五档系数,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一般、合格、不合格五档。各部门分别根据所属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确定优秀、良好、一般、合格、不合格五档,其中,优秀比例最高不超过部门人数的20%,良好比例为20%,一般比例为40%。工作实绩认定依据以《定海区新闻中心采编播人员岗位职责绩效考核办法》(2016年)、《定海区新闻中心微信部绩效考核办法》(2018年)、《定海区新闻中心编辑部绩效考核办法》(2018年)所核定的当月工分为标准,从高到低按比例认定,其中认定为优秀的,必须达到一定的工分底线或排名名次。在单位组织的重大工作上,不积极参加的,取消评定优秀资格。
(三)岗位系数按现阶段中心各岗位的工作强度、劳动复杂程度、工作关注度、岗位可替代性等综合确定。各岗位系数具体如下:全媒体记者为1.5;综合策划为1.0;普通策划为0.8;采访摄影记者为1.0;综合采访0.9;普通采访(含专题制作)0.8;编审部综合编辑(含电视审片)1.0;编审部普通编辑0.9;播音员1.0;新闻客户端、网站、小程序编辑0.7;微信公众号编辑0.9;程序员1.0;高级设计1.0;视觉监制1.0;网络管理0.8;美工设计0.7;一般技术岗位(剪辑,同期声等)0.6;统计工作0.5。编审部编辑实行竞聘上岗,骨干记者自动入围。
各部门的岗位数量由党组研究核定,实行一人一岗位。未满工作量的,岗位系数酌情降低。如果一人因工作需要,确需要跨岗位工作的,由党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另加岗位系数。
(四)级别系数分为1.3、1.1、1.0、0.8四档,分别对应一级骨干、二级骨干、一般人员、新进人员四档。其中一、二级骨干在个人自愿申报基础上,由中心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实行三年一调整,调整期内,如果出现空缺,党组视情决定填补。骨干认定办法另行制定。一级骨干最高不超过4人,二级骨干最高不超过本部门总数的15%。新进人员为自入职之日起,在中心工作不满一周年的工作人员。
(五)担任记者视线和阿拉来帮侬栏目的记者绩效工资实行单列考核。其月绩效工资=基准工资*当月绩效系数。绩效系数分为1.8、1.6、1.5、1.4四档,分别对应优秀、良好、一般、合格四档。绩效工资由新闻策划部、编审部、采访部主任分别赋分认定,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发放。上述栏目的记者实行竞聘上岗,骨干记者自动入围。
(六)季度考核奖按照人员类别再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发放,即季度考核奖=基准奖金*级别系数*考核系数。级别系数分为1.1,1.0,分别对应股级和非股级二档,股级人员为中心各部门担任部门助理及以上人员(获得中级职称者视同股级,下同)。考核系数分为1.1:1.0:0三档,分别对应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根据当月工分系数、月度最佳新闻奖获奖情况,大比武获奖情况等,结合民主测评情况,由中心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季度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季度考核奖。优秀比例最高不超过中心总人数的25%。
(七)年终考核奖按照人员类别再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即年终考核奖=基准奖金*级别系数*考核系数。级别系数分为1.1,1.0,分别对应股级和非股级二档。考核系数分为1.1:1.0:0三档,分别对应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年终考核结果根据季度考核结果,结合月度最佳新闻奖获奖情况,中心大比武获奖情况等,由中心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年终考核奖。优秀比例最高不超过中心总人数的15%。
三、绩效工资扣罚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了按照中心现有规定扣罚工资之外,取消当月考核奖:
(一)拒不服从中心工作任务分配,给中心工作带来严重影响的;
(二)违反效能或廉政建设规定,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由于工作主观失误,造成中心媒体无法及时播出或推送的;
(四)在党代会、“两代会”等重要时间段,出现较大差错,给中心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在重大报道中,出现政治性错误,给中心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工作懒惰,致使不能完成单位(含科室)下达的月度任务的。
一个自然年度中,总计3个月被取消月考核的,取消该记者该年度绩效考核奖。
四、附则
(一)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二)各科室工分赋分办法继续按照中心原有相关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仅适用于具有专业记者身份的编外人员,在编人员和其它编外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按照定海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设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严格中心设备的管理,确保各项设备的合理采购、使用和维护,为中心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
(一)根据中心年度计划,中心设备保障管理部门(下简称“媒体技术部”)负责设备购置的预算编制,经党组会议批准后,办公室负责采购。
设备采购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力而行、工作需要、节约节俭的原则。
(二)对于购入的设备器材,媒体技术部负责验收,清点附件资料;办公室根据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负责设备的登记、入账。
(三)专业设备入库的,媒体技术部负责开具入库单;电脑、打印机等普通办公设备入库的,办公室负责开具入库单。
开具入库单,应当凭设备购置的相关手续记录、验收单和发票。
(四)各类设备的技术文件资料,一律由媒体技术部统一归档,任何人不得擅自占有。
二、保管领用
(一)建立前期设备和其它专业设备集中存放制度。前期设备领用房和其它专业设备仓库用房应当配备货架、空调、除湿器等必要设备。
前期设备是指采编记者外出工作所需的前期拍摄采编设备。
(二)对于前期设备领用房和其它专业设备仓库,媒体技术部应当落实人员管理,并建立专业设备明细帐,做好年终盘点核查工作。
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由各科室自行负责。
(三)媒体技术部负责领用房和其它专业设备仓库的管理。
各类仓库,应当做到物品分类存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楚。
仓库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的物品,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四)摄像机等摄录设备按照统一编号分配到各个记者。媒体技术部应当建立设备领用登记制度,置备设备领用登记簿。
(五)中心职工按照岗位的工作需求,领用相应的专业设备和办公设备。与工作无关的,不得领用。
(六)前期设备领用房按编号放置设备,记者按相应编号领取。
专业设备领用应当建立交接检验制度。交接时,领用双方应当场清点查验,签字确认设备正常无损。
(七)专职摄影记者自行负责摄影设备的保管,媒体技术部负责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个月一次。检查结束后,双方应当签字确认设备状况。
三、使用
(一)各位记者应当加强对专业设备的安全使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防潮防雨、防震防碰撞,人不离机,严禁随意拆卸。
领用的各类专业设备,原则上在当天归还。遇有特殊情况,未能当天归还的,应当报备媒体技术部主任,并及时归还。期间如果造成该设备损失的,领用人应当按照规定赔偿。
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记者确应工作需要使用专业设备的,经媒体技术部主任同意,可以预先领取相应设备。
(二)对于中心各项设备,使用人均不得擅自用于非工作范围,也不得擅自外借。
(三)新型设备首次使用的,媒体技术部应当先行组织技术操作培训。
(四)使用专业设备,不得随意改变设备的正常设置,不得隐瞒设备故障、设备异常等情况。如遇设备故障和异常,使用人必须在归还设备时填写“专业设备故障或异常登记表”,交媒体技术部处理。
(五)职工离开我中心的,应当向媒体技术部和办公室分别办理设备交接手续。经媒体技术部、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公室凭交接单办理离职手续。
四、维修检查
(一)职工在操作使用设备中发现故障异常,应当即时报告媒体技术部,媒体技术部应及时安排维修和处理。
对于设备损坏情况较为严重的,媒体技术部应当及时告知办公室,由中心分管领导处理。
(二)设备确需外送修理的,由媒体技术部负责外送修理和验收。
对于外送修理的,应当报使用人所属部门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外送修理费用较高的,需要提交党组讨论通过。
外送修理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三)对于各类专业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系统设备检测数据,媒体技术部应当建立维修档案。
(四)各类设备因老化等自然原因无法修复的,经媒体技术部技术鉴定后,按规定程序报废。办公室负责履行报废的相关手续。
五、赔偿和处罚
(一)设备发生损坏、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在事情发生当日,经所在部门主任签署意见后,书面报告媒体技术部。媒体技术部会同办公室调查确认当事人有无责任。
(二)设备损坏属责任人过失造成的,由责任人按维修价赔偿;无法维修或遗失的,由责任人按折旧价(按购入价每年均减15%,满六年后,如仍能正常使用,按购入价格的10%)赔偿。
设备损坏、遗失属责任人故意造成的,应当赔偿中心的全部损失,并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设备损坏、遗失,当事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中心各类设备均不得挪作私用或私自外借。如果发生上述情况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考核奖金。
(四)中心各类设备均不得占为己有。如果发生上述情况的,给予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并扣罚当年全年考核奖金;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融媒体中心考勤制度
为严肃工作纪律,保证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假期及待遇
(一)年休假
1.享受年休假的条件。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2.年休假的假期。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上述人员在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对于当年11月份以前(含11月份)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的,可在工作年限满的当年即按照变动后的年休假天数享受。对于当年12月份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的,由于次月跨了一个年度,当年不再调整年休假天数。
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当年可以享受全年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在工作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前及时安排其休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①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O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③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④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果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①、②、③、④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4.年休假待遇。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的,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一定的年休假工资报酬。工资收入为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不含住房公积金)。
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①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②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二)探亲假
1.职工探亲假期(一方在省外)。职工探望配偶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探亲假期间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2.路费报销。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30%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探望的交通工具报销费用按区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3.探亲假工资待遇。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工资全额发放。
(三)女职工产假、哺乳假假期及待遇。
1.产假假期。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98 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 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 天;怀孕满 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 42天。
2.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不影响正常晋升工资。
3.哺乳假假期及待遇。①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②女职工在哺乳假期间不影响正常晋升工资。③哺乳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四)病假
病假假期及待遇。病假必须持有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①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放。②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扣发年终考核奖的50%,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发放。③病假超过六个月的,扣发年终考核奖,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④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能计算工龄、不能计算正常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⑤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五)事假
l.事假待遇。①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下的,基本工资照发。②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按实际发生的天数扣发本人基本工资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天,下同),扣发年终考核奖的50%;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1天起,扣发本人基本工资,扣发年终考核奖。③当月连续事假达到10个以上工作日的人员,扣发月基本工资。
2.因私事请假出国期间的待遇。①事假半个月以上不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②事假在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二个月(含二个月)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发,年终考核奖停发;③事假在二个月以上不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年终考核奖停发;④事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
(六)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增加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3.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经中心主任批准,酌情给予l-3天的丧假。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2.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二、考勤办法
(一)工作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须按规定请假,并由部门负责人报办公室备案。
(二)实行外出报告制度。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外出必须告知相关部门负责人。上班时间未经同意中途私自外出或办私事的,按旷工处理。
(三)凡病假、事假都应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申请及领导批示意见存办公室备查。
(四)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应当报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请假一天的,应当报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批,并填写请假单;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分管副主任审批,并填写请假单;请假超过三天的,由中心主任审批。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二天之内的,应当报分管副主任审批;请假二天以上的,报中心主任审批。
中心副主任请假的,应当报主任审批。
(五)离开本市并外出时间三天及以上的,需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中心主任批准。
(六)各种法定假,如生育假、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等需提前进行报批,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考勤奖罚
1.设立月考勤奖。累计请事假1天的,扣30元,累计请事假2天的,取消月考勤奖。迟到、早退累计3次的,按请假一天计算扣除相应考勤奖,依次类推。
中心工作人员每月考勤情况,由各科室汇总、张贴公布无异议后提交综合办公室。
2.各专业记者及技术人员,每月病、事假原则上不予以减轻工作任务,月绩效工资按实际完成工作分值发放。
3.经批准并报销学习费用的学习培训、考试期间,绩效工资按其所在科室平均分值补发。自行参加学习培训、考试的,按事假处理。
4.除中心规定值班任务外的值班、加班任务,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工作量按各部门考核办法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旷工1天的,扣除当月考勤奖,并扣除当年年终奖的5%;旷工2天的,扣除当年年终奖的10%,依次类推,扣完为止;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的,予以辞退。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新闻中心骨干记者评定办法(试行)
为鼓励中心专业记者争先创优,增强自我发展的内驱力,构建合理有序的人才梯队,经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导向,注重群众公认,注重日常表现,力求全方位、立体式评定。
(二)坚持公开透明。骨干记者评定的条件、标准、程序、结果做到全部公开,坚决防止和制止暗箱操作。
(三)坚持综合全面。既突出业务素质,也注重政治素质,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
二、基本条件
中心骨干记者分为一级骨干和二级骨干两类。获评骨干记者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属于本中心的编外专业记者,在编人员和编外行政人员除外;
(二)一级骨干记者须在中心从事新闻业务满四年,二级骨干记者须在中心从事新闻业务满二年;
(三)政治素质好,坚持正确的新闻方向和立场,热爱新闻事业,大局观念强;
(四)业务能力过硬,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工作实绩突出;
(五)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积极承担中心重大的精品力作任务;
(六)团结群众,各方面能够模范带头;
(七)清正廉洁,无廉政方面“一票否决”事项。
一级骨干获评总数最高不超过4人,二级骨干最高不超过本科室的15%。
三、评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1.参评人员自愿向评审组提交参评申请表(参评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办公室向评审组提交参评人员在认定周期内单位好新闻获奖情况和个人奖惩情况;总编室向评审组提交参评人员在认定周期内绩效考核情况。
(二)评审组评定
1.评审组负责组织骨干记者的评定。组长由中心分管人事的副主任担任,1名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中心各科室主任组成;
2.评审组负责审核各参评人员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根据各参评人员的综合表现进行独立赋分,同时中心班子成员对各参评人员的综合表现进行赋分。评审组负责将汇总结果提交中心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三)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党组会议根据议事规则,确定一级、二级骨干记者入围名单。
(四)公示和公布
入围人员名单在中心公示栏公示3天,如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后不成立的,办公室予以发文公布。
四、评定项目及权重
评定项目分为平时绩效、个人获奖作品、个人荣誉及综合表现,总计100分。赋分权重分别为35%、20%、15%、30%。其中综合表现分包括评审组赋分15%、中心班子赋分15%。(详细赋分标准见附件2)。
五、骨干记者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中心全媒体骨干记者评定周期为三年。三年内其绩效工资中级别系数分别为一级骨干1.2、二级骨干1.1;
2.在各类评优评先、外出培训及相关优待政策上具有优先权;
3.列席中心党组(主任办公)会议或编委会会议相关议题。
(二)义务
1.每年至少牵头或重点参与中心一个重点栏目或精品的制作任务;
2.每年至少牵头组织一次培训课程;
3.每年年终向办公室提交述职报告。
骨干记者在评定周期内出现严重政治错误、严重纪律问题或其他重大差错的,经党组会议讨论后,取消其骨干记者资格。
六、附则
(一)骨干记者转岗到非新闻岗位后,自动取消其骨干身份;
(二)评定周期内,骨干记者总数不足的,视情予以补足;
(三)本办法由中心总编办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
定海区新闻中心“星级记者”评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宣传水平,健全竞争激励机制,以媒体业绩为导向,以提高广大新闻从业人员素质为目标,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发挥业务骨干的示范带头作用,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科学设岗、总量控制、宁缺勿滥、不降低标准原则。
二、评选条件
(一)“五星记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文字、摄影、摄像记者:
(1)工作积极认真,急难险重的任务敢于担当。
(2)月度好稿评选半年累计1篇(含)以上或周好稿半年累计 5篇(含)以上。
(3)完成新闻报道任务,绩效考核总分在中心记者绩效分排名前8名或列本部门考核前2名。
(4)获市级新闻奖三等奖(含)以上1件;或省县市区域报新闻奖二等奖(含)以上1件;或获中心年度好新闻奖1件;获中心或区级以上其他年度类评奖二等奖以上1件。多人合作的,报纸作品承认署名第一的作者,电视作品承认前两名作者。
(5)在市级(含)以上刊物或“千岛传媒论坛”上发表业务论文1篇(多人合作的,承认第二作者以上);或在中心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含)以上(多人合作的,承认第一作者)。
2、编辑(含制作、编导、程序、美工)
(1)工作积极认真,密切配合分管领导和部门工作,所负责部门(栏目)工作成效明显。
(2)部门(栏目)负责人在节目组织策划、统筹协调方面具有较高业务水平,承担栏目的责任编辑工作,且栏目有较高社会知名度;报纸、网络、电视新闻编辑在编辑稿件、制作标题、编排版面、制作节目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编辑的作品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电视专题的编导、摄像在专题节目的整体策划、包装、编排、采编等方面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在专题类节目中全年考评结果优秀。
(3)责任编辑半年的稿件、版面(网页)或专题节目零差错,部门(栏目)负责人所属部门(栏目)零差错。以《阅评简报》刊登的差错(一般性文字、画面差错除外)和被《中心各媒体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的差错为准。出现重大政治错误或影响安全播出差错的,取消评星资格。
(4)编辑的稿子或版面获市新闻奖三等奖(含)以上1件;或省县市区域报新闻奖二等奖(含)以上1件;或浙江网络新闻奖二等奖以上1件;或获中心好新闻奖1件;获中心或区级以上其他年度类评奖二等奖以上1件。
(5)在市级(含)以上刊物或“千岛传媒论坛”上发表业务论文1篇(多人合作的,承认第二作者以上);或在中心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含)以上(多人合作的,承认第一作者)。
3、播音员
(1)有一定的政治和文化素养,主持的节目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
(2)半年内担任出镜记者完成绩效分累计180分(含)以上或新闻采编稿件半年绩效分累计250分(含)以上或两者累计超过350分。
(3)半年内累计差错不超过15次。
(4)获市级(含)以上刊物或“千岛传媒论坛”上发表业务论文1篇(多人合作的,承认第二作者以上);或在中心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含)以上(多人合作的,承认第一作者)。
(二)“四星记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文字、摄影、摄像记者:
(1)工作积极认真,急难险重的任务敢于担当。
(2)月度好稿评选半年累计1篇以上或周好稿半年累计4篇(含)以上。
(3)完成新闻报道任务,绩效考核总分在中心记者绩效分年度排名前12名或列本部门考核前3名。
(4)获省县市区域报新闻奖三等奖(含)以上1件;或获中心年度好新闻奖1件;获中心或区级以上其他年度类评奖三等奖以上1件,多人合作的,承认署名第一的作者。
(5)在市级(含)以上刊物或“千岛传媒论坛”上发表业务论文1篇(多人合作的,承认第二作者以上);或在中心论文评比中获优秀奖(含)以上(多人合作的,承认第一作者)。
2、编辑(含制作、编导、程序、美工)
(1)工作积极认真,密切配合分管领导和部门工作,所在部门(栏目)有较好工作业绩。
(2)部门(栏目)负责人在节目组织策划、统筹协调方面具有较强业务水平,承担栏目的责任编辑工作,且栏目有一定社会知名度;报纸、网络、电视新闻编辑在编辑稿件、制作标题、编排版面、制作节目等方面具有较强业务水平,编辑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电视专题的编导、摄像在专题栏目的整体策划、包装、编排、采编等方面具有较强业务水平,在专题类节目中全年考评结果良好。
(3)责任编辑半年的稿件、版面(网页)或专题节目差错低于1处(含),部门(栏目)负责人所属部门(栏目)差错低于1处(含),以《阅评简报》刊登的差错(一般性文字、画面差错除外)和被《中心各媒体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的差错为准。出现重大政治错误或影响安全播出差错的,取消评星资格。
(4)编辑的稿子或版面获省县市区域报新闻奖三等奖(含)以上1件;或浙江网络新闻奖三等奖以上1件;或获中心年度好新闻奖1件;获中心或区级以上其他年度类评奖三等奖以上1件。
(5)在市级(含)以上刊物或“千岛传媒论坛”上发表业务论文1篇(多人合作的,承认第二作者以上);或在中心论文评比中获优秀奖(含)以上(多人合作的,承认第一作者)。
3、播音员
(1)有一定的政治和文化素养,主持的节目有自己的特色和风格。
(2)半年内担任出镜记者完成绩效分累计120分(含)以上或新闻采编稿件半年绩效分累计160分(含)以上或两者累计超过250分。
(3)半年内累计差错不超过20次。
(4)获市级(含)以上刊物或“千岛传媒论坛”上发表业务论文1篇(多人合作的,承认第二作者以上);或在中心论文评比中获优秀奖(含)以上(多人合作的,承认第一作者)。
(三)“三星记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文字、摄影、摄像记者:
(1)工作积极认真,急难险重的任务敢于担当。
(2)月度好稿评选半年累计1篇以上或周好稿半年累计3篇(含)以上。
(3)完成新闻报道任务,绩效考核总分在中心记者绩效分年度排名前20名或列本部门考核前4名。
2、编辑(含制作、编导、程序、美工)
(1)工作积极认真,密切配合分管领导和部门工作,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2)部门(栏目)负责人在节目组织策划、统筹协调方面具有较高业务水平,承担栏目的责任编辑工作,且栏目有一定社会知名度;报纸、网络、电视新闻编辑在编辑稿件、制作标题、编排版面、制作节目等方面具有一定业务水平,编辑的作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电视专题的编导、摄像在专题栏目的整体策划、包装、编排、采编等方面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在专题类节目中全年考评结果较好。
(3)责任编辑半年的稿件、版面(网页)或专题节目差错低于2处(含),部门(栏目)负责人所属部门(栏目)差错低于2处(含),以《阅评简报》刊登的差错(一般性文字、画面差错除外)和被《中心各媒体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的差错为准。出现重大政治错误或影响安全播出差错的,取消评星资格。
3、播音员
(1)有一定的政治和文化素养,主持的节目有一定特色和风格。
(2)半年内担任出镜记者完成绩效分累计80分(含)以上或新闻采编稿件半年绩效分累计120分(含)以上或两者累计超过160分。
(3)半年内累计差错不超过25次。
三、评选程序
自2014年7月起,采取半年一评,通过个人申报、部门审核、编委会审定,确定“星级记者”的相应等级。
四、评选说明
1、“五星记者”、“四星记者”、“三星记者”名额分别设定为5名、10名、15名,评选人数不足的,原则上不降低标准补足。
2、符合同一星级各项条件候选人数超过设定名额的,按月度绩效考核兼顾各项评优情况确定。
3、星级评定中因名额限定因素淘汰的,自动转入低一级星级记者等次,低一级星级名额数相应减少;三星级候选人遭淘汰的,则不列入星级评定。
4、获奖作品和发表论文时限设定:评选当月上推1年内有效。
五、荣誉及奖惩
1、“五星记者”同时被冠名为“首席”称号。
2、当选三星以上“星级记者”,从评选结果次月开始,每月给予不同等次的奖励,为期半年。奖励金额分别为“五星记者” 300元/月,“四星记者”200元/月,“三星记者”100元/月。
3、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党组研究确定,从次月开始取消“星级记者”待遇:
(1)工作调离、自行辞职或被单位辞聘;
(2)出现重大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出现重大政治错误或影响安全播出差错的;
(4)稿子出现严重失实,或者发现有严重抄袭行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上级部门效能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效能建设行为、并进行通报的。
定海区新闻中心获奖作品(论文)配套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中心全媒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创新创优,不断提高全媒体影响力和覆盖面,特制定《定海区新闻中心获奖作品(论文)配套奖励办法》,具体如下:
一、本办法所指的获奖作品主要指获得中国新闻奖、浙江新闻奖、舟山新闻奖以及县市区域报好新闻奖四类奖项的作品,其它类获奖作品须达到这四类奖项水准,且经中心编委会确认后方可参评。
二、本办法所指的获奖论文主要指在各级宣传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和有公开刊号上发表的论文,分为国家级刊物、省级刊物、市级刊物三类,所有论文须经中心编委会确认类别后方可参评。
三、每一类奖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种档次。
四、获奖论文原则上按同类别获奖作品降一类发放奖金。具体奖励细则如下:
奖项 奖级档次 奖金
中国新闻奖 一等奖 30000元
二等奖 10000元
三等奖 5000元
浙江新闻奖
(国家级刊物) 一等奖 3000元
二等奖 2000元
三等奖 1000元
舟山新闻奖
(省级刊物) 一等奖 1000元
二等奖 800元
三等奖 500元
县市区域报好新闻奖(市级刊物) 一等奖 500元
二等奖 300元
三等奖 100元
五、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奖项,获奖作品以记者为主、编辑等为辅的原则分配奖金;获奖论文以第一作者为主的原则分配奖金。
六、各类奖项及具体档次认定由中心编委会负责实施。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今日定海》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今日定海》办报质量,减少采、编、校环节各类差错,提高从业人员责任意识、把关意识,特制定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采编各道工序的职责
(一)作者(记者、通讯员):对稿件的真实性及宣传管理规定和纪律负责,包括稿件涉及的时间、地点、人名、职务、单位名、数据、主要情节及专业术语等,必须正确、清楚,避免文字性差错和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
(二)编辑、责任编辑:对稿件在政策口径和业务规范方面负责。所编稿件做到导向正确,文理畅通,文字简洁,标点清楚,改稿使用的符号规范,纠正错别字、多字、漏字。责任编辑还要把好版面整体关,防止稿件重复、重登。
(三)部主任(总编):重点把好稿件的文字关、标题关、政策关、导向关。
(四)分管领导:主要审查稿件及广告的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等问题和对标题的审定。
(五)校对:对原稿进行校对,不遗漏,不误校。对原稿(含网络延伸类稿件)中的明显错误,有责任向编辑或有关人员提出,并进行改正。
(六)电脑制版:把好稿件录入、组版和修改已校大样的质量关,包括出版日期、版次及各版面文、图内容方面的技术关。
(七)审读:把好稿件的文字关、标题关,纠正报纸在出版日期、版次及各版面文、图内容方面出现的技术性、常识性差错。
二、差错分类
差错按性质和程度分以下五类:
(一)重大政治性、政策性差错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差错:报道内容为党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包括政治上或重要政策上的失误、严重的导向错误,新闻严重失实,中央领导和省市区主要领导姓名、职务、排列顺序出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致使报纸重印、广告重登及明显经济损失的。
(二)本区重大新闻事件应报漏报或处理明显不当的。
(三)事实性差错:包括时间、地点、人名、职务、单位名、数据、主要情节错误,图文不符等。
(四)文字差错:包括错别字、多字、漏字等。
(五)技术性差错:因技术出版原因造成文字或语法错误,报花错、漏,出报日期、版次、刊头、栏目、电头、署名错误以及其他技术性差错。
三、差错责任界定和责任追究
(一)差错责任界定:
差错责任者分为主要责任者,即差错事故的造成者;次要责任者,即除主要责任、领导责任以外,对差错负有一定直接或间接责任者;连带责任者,主要指对差错负有领导责任和间接责任者。
(二)差错责任追究:
1、编辑、责任编辑、部主任编稿时发现稿件文字性差错,内容失实或事实性、政治性、政策性差错,记者为主要责任者。
2、分管领导发现稿件文字差错及政治性、政策性差错,责任者分别为记者、编辑、责任编辑或审稿的部主任。其中,内容失实或事实性、政治性、政策性差错,记者为主要责任者;因编辑删改不当等引起事实性差错的,编辑为主要责任者;涉及区级领导以上人名、职务等事实性差错的,记者、编辑、责任编辑均为主要责任者(区级领导以下人名、职务等事实性差错,记者为主要责任者);文字性差错,编辑、责任编辑为主要责任者,校对、审读为次要责任者,部主任为连带责任者。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等其他差错视情认定。
3、见报文字差错,编辑、责任编辑为主要责任者,校对、审读和部主任为次要责任者,分管领导为连带责任者。
4、照片差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由记者、编辑、责任编辑、校对、审读负责,照片文字差错与稿件差错同;报花差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由责任编辑、电脑制版、校对、审读等负责。
5、稿件内容失实由写稿者负责。重大政治、政策性差错由写稿者、编辑、责任编辑、审读和部主任、分管领导根据责任轻重层层负责。
6、重大新闻事件漏报,或经别人指出补报,但已造成不良影响的,属本区新闻的,主要责任为记者。
7、同一单位、同一题材稿件一个月内在同一报上撞车,由责任编辑和部主任负责。
四、差错扣罚标准
(一)重大政治性、政策性差错或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差错,从重从严层层追究相应责任,由中心编委会专题研究扣罚金额,并提交党组研究作其它相应处理。
(二)重大新闻事件应报漏报及重大新闻事件处理明显不当,主要责任者扣100元,次要责任者扣50元,并视情作其它相应处理。
(三)未见报的政治性差错、事实性差错、文字性差错(直接在稿件赋分处扣除):标题差错每字(处)扣50元;其余差错按见报差错的50%扣罚。见报差错:文字每字扣10元;标题差错及报花贴错,人名、职务、单位名、地名、数据、时间、内容等事实性差错,每处扣20-50元;失实以及稿件重复刊登,每处(次)按性质程度扣40-100元。涉及区级以上领导及重要人物差错的,稿件内每处扣30-40元;标题中每处扣60-80元,涉及中央领导的差错或重大政治性差错,由编委会专题研究扣罚金额;技术性差错,每处扣10元。
(五)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连带责任者扣罚比例原则上为1:0.5:0.3。
五、差错追究程序
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总编办审核,并报中心分管领导同意,特殊情况由编委会或党组研究决定。总编办做好差错追究监督工作,并统一将差错扣罚单交办公室财务执行。
六、本制度由中心编委会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舟山市定海区新闻中心外接宣传片绩效管理办法(修订)
为全面提高新闻中心技术能力,激发技术人员工作热情,保证科学、公正、透明,提升宣传片采编效率和质量,经中心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制定《中心外接宣传片(含网站、微信公众号、广告等,下同)绩效管理办法(修订)》。
一、外接宣传片基本原则
(一)在保证完成中心新闻宣传工作前提下,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承接一定数量的外接宣传片制作任务。委托单位原则上仅限于定海区区属单位及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二)广播电视部负责片子的采编业务,定海区海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具体负责财务等保障管理。
(三)外接宣传片合同金额由中心分管领导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金额全部纳入公司账户,并按公司财务规定,根据宣传片的时长、质量、难易程度等确定制作人员工作报酬并分配。
(四)中心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参与宣传片的脚本写作、拍摄、剪辑、配音、包装等工作,不参与报酬分配。
(五)外接宣传片的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牢守廉政要求。
二、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总额确定依据
(一)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总额按时长、质量和难度系数等综合确定(具体见附件1)。
(二)片长30分钟以上片子原则上按片长30分钟计算。
三、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分配
(一)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分配由六个类别组成(具体见附件2)。
(二)某类别没有产生工作量,如没有新拍摄镜头,该类别比例计入其它类别。
(三)各类别比例可按实际情况上下浮动。
(四)某一类别工作由多人完成的,按每个人实际工作量比例分配实际金额。
(五)具体分配情况一事一议,经中心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同意报主要领导批准后予以发放。
四、宣传片提成计算原则
外接宣传片允许公司员工适当提成。提成总额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3。
对于公司员工户外工作及现场执行的,则另给予津贴补助。现场执行补贴:主要执行人员补贴100元/天(包括前期准备),辅助执行人员50元/天。
公司的财务审批必须由具体经办人、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签字,500元以下由具体经办人、财务和公司总经理签字。
本办法(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标准表
时长区间
(分钟)
类别/片酬/税后(单位:元)
一类
二类
三类
0-5
5-10
10-15
15-20
20-25
25-30
注:一类宣传片是指区委、区政府、区委宣传部主要领导直接要求制作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质量好的片子。
附件2
宣传片制作人员报酬分配标准表
组成
类别
写稿
拍摄
配音
剪辑
制作
包装
统筹及后勤保障
比例
总计
参考比例
20%
20%
10%
25%
10%
15%
100%
附件3
宣传片提成总额及计算方法
一、网站:(收入—成本—税金)×15%
二、宣传片制作、电视广告等:
(一)若有成本,按(收入—成本)×10%;
(二)若无成本,按收入×10%。
三、常规业务:利润=收入—成本—税金
(一)若利润÷收入>30%,按利润的20%提成;
(二)若利润÷收入<30%,按利润的10%提成。
“定海山”微信绩效考核办法
一.微信采编人员职责
微信监制:全面负责微信总体策划、总体运作和审核工作;
微信责编:协助微信监制做好流程控制,负责微信参与人员采编安排和初审工作,同时参与微信采编、微信编辑等工作。
微信技术(美工):负责微信后台技术支持、美工等工作。
微信作者(兼):由其它岗位人员兼任, 包括所有参与稿件采编的人员。
二.考核分细则
考核分由报题质量分、稿件采编质量分和推送后的阅读量分三部分组成(比例2: 5:3),其中头条单条满分160分,非头条单条满分120分。考核得分由微信监制负责打分,中心分管领导审定。
报题质量分三类:
好:29-32分(头条),22—24分(非头条)(报题紧贴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内容充实);
较好:24-28分(头条),18-21分(非头条)(报题贴近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内容较充实);
合格:20-23分(头条),15-17分(非头条)(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度一般)。
(二)稿件采编质量分:标题、内容、创意、排版效果等方面的质量。
好:72-80分(头条),54-60分(非头条)(标题吸晴、原创性强、排版紧凑、整体效果突出);
较好:64-71分(头条),48-53分(非头条)(标题较吸睛、改编到位、整体效果较突出);
合格:48-63分(头条),36-47(非头条)(整体效果一般);
不合格:0分(整体效果差)。
视频、图片已在其它媒体赋过分的原则上不予记分,额外加分情况参照报纸电视稿件标准打分。
(三)阅读量分
不合格:0分,头条阅读量未达到3000人,非头条阅读量未达到800人。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制作的稿件,高一档计分;其它区领导或合作单位指令的,如阅读量低于3000人(头条)或者800人(非头条),按照合格档计分。
阅读量计算方式,以推送发出后的72小时内为准。
三.奖罚细则
(一)头条阅读量达到15000人之后,每超过2000人,奖励10分;非头条阅读量达到4000人之后,每超过200人,奖励10分。奖励分最高不超过50分。
(二)鼓励微信编辑自行制作H5或微视频,对于内含微信编辑自行制作的H5或微视频的,根据质量高低,奖励50-200分。简单改编的,原则上不予奖励。
(三)差错扣罚:稿件和编辑差错参照全媒体记者、编辑执行。
(四)延误扣罚:每位微信编辑一周需按照中心要求完成规定报题(含1个头条报题),报题时间可自行选择,但是最晚需于当周周五下午4点前上报。同时微信组一月至少完成一篇H5或微视频。因特殊原因无法报题或当周无法出稿的,提交部门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微信编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稿件的,按延迟半天30分,延迟一天80分扣罚,并以此累加。时间要求高的稿子提前完成的,在稿件打分时适当加分。
(五)头条、H5或微视频未完成扣罚:每名微信编辑必须确保每周完成一条头条稿件,未完成的当月绩效扣100分/篇。H5或微视频当月未完成,微信组每人扣50分。
(六)粉丝量奖罚:定海山微信粉丝每突破5000整数,部门一次性奖励500分;突破一万整数,部门一次性奖励1000分。定海山微信掉粉每突破5000整数,部门一次性罚款500分;掉粉突破一万整数,部门一次性罚款1000分。
(七)省内政务微信排名奖罚:根据浙江政务微信排行榜,以第35名为基准,每月递进一名,部门整体奖励100分;每月倒退一名,酌情扣罚。
(八)其它奖罚:参照中心已有制度执行。
四.其它事项
本办法于2018年6月1日正式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