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 | 今年组织开展领军人才推荐,符合这些条件可推荐
实施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是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新时代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月3日,广电总局发布了《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领军人才工程对某一阶段内高端人才作动态认定和重点培养,促进高层次人才质量提升。推选分期分批进行,2020年组织开展首批推荐工作,原则上每2年一批,力争到2025年选拔培养形成一支500人左右规模的行业领军人才队伍。
《方案》指出,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相关单位(部门、机构)从事 新闻宣传、文艺创作、国际传播、经营管理、科技与工程技术、理论研究等相关岗位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可被推荐为领军人才人选。
重点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注重选拔培养适应新时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需要的“高精尖缺”人才,加大对广电5G方向等新科技人才、网络视听新传播人才、网络文艺新创作人才、安全播出新保障人才、网络安全新技术人才、媒体融合新运营人才等的选拔培养力度,对现职党政干部推荐为人选应从严掌握。
《方案》还指出,推荐为领军人才的人选,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 55周岁。在同等条件下,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项、本领域公认的重大奖项的,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对个别成绩显著或行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纳入推荐范围。
同时,《方案》也提出, 现职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两院院士”),已纳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突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特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百千万”)、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等更高层次人才工程的人选,原则上不再纳入本人才工程。
以下为《方案》具体内容:
来源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