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北京市文化娱乐业有“新规”
媒体资源网 http://www.allchina.cn 2019/3/3
来源丨中国政府网
导读:“立足文化中心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四项允许”:
允许外商投资设立娱乐场所;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批复,原则上同意该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国际交往、科技创新在内的9项主要任务、近180项试点任务,以及6个领域的14项开放措施。
其中,在文化方面,《工作方案》提出要“立足文化中心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主要内容有:
推进文化行业扩大对外开放。自贸试验区政策中文化领域对外资扩大开放措施,经批准开展试点探索。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坚持扩开放和强监管相统一,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强化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多形式助推国际文化交流。完善文化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拓宽渠道,搭建文化展示交流平台,支持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有序引进外国优秀文化成果。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文化交流,深化友好城市文化交流。支持文化企业在境外设立合资出版公司、艺术品经营机构。办好“中华文化世界行·感知北京”、北京国际电影节、北京国际图书节、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北京国际设计周、北京国际音乐节等品牌文化活动。服务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辟绿色通道,高效办理通关手续。服务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设立公共保税仓库,为赛事物资装备进境提供高效保障。
大力发展文化贸易。重点发展文化信息、创意设计、游戏和动漫版权等文化贸易,推动以数字技术为支撑、高端服务为先导的“文化+”整体出口,积极建设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中医药文化旅游示范基地等。大力发展跨境文化贸易,搭建文化贸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海外回流文物交易市场建设。探索设立文化发展基金,探索文化贸易金融服务创新,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支持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探索开展冬季和户外装备器材国际贸易等业务,加快建设集专业体育竞技、世界时尚运动精品体验与高端服务业于一体的体育产业示范区。对国有文化企业从事文化出口业务的编创、演职、营销人员以及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相关专业教师等因公出国(境),实行导向清晰的区别管理,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与此同时,《工作方案》也在文化方面提出了四项具体开放措施:
1、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限制。
2、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设投资比例限制。
3、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
4、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限于在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开展合作,中方应掌握经营主导权和内容终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