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导演的亲历记:我为什么由电视剧转行网剧
文丨浮光掠影
1、资本和受众主体的变化决定了网剧的兴起
自建国以来,中国的影视剧一直由国有资本独立投资,直到改革开放后情况才有所改变。我毕业时的千禧年前后,民间资本逐渐成为投资主体。
那些年,我见过的投资人能形成一幅包罗万象的卷轴,如今再看,多少有些忍俊不禁。
对于一个不完善的影视系统,它的资金来源与彼时发展最如火如荼的行业一定密不可分。
2008年以前,中国实行资源型经济路线,影视业投资者里煤老板特别多。他们财大气粗,谈话就两件事:我不缺钱,也不关心市场,我就一个条件,我儿子或者我女儿或者我情人要成为这部片子的主角,或者,我不管你拍什么,但必须把我们县、我们村儿拍进去!
你要是认钱不认人,这的确是个好差事,但你如果还有职业操守,那这事有风险,入行需谨慎。
久而久之,我和同行也有了一条甄别遴选的标准:但凡看见某总办公室有茶海、佛珠、字画之类摆设,就立刻高度戒备,以防浪费感情。
金融危机,四万亿投资计划出台后,煤老板唱罢,房地产商登场。
他们确实更有情怀,于是谈话流程转为:用数小时讲述自己的心酸创业史,末了云淡风轻地谈下剧本创作事宜,之后就是无数饭局间得推杯换盏。
近年,中国经济开始由投资拉动转为消费增长,互联网经济逐渐成为增速放缓的中国经济版图中的最大亮点。
尤其互联网内容付费模式开启后,一切以受众马首是瞻的态度先行,以及近年受众主体由中老年观众向小镇青年地潜移默化,外加大笔投入自制剧的会员大战,都决定了网剧的势在必行。
因此,如今和我谈项目的互联网人士,集“决策终端”与“市场代表”于一体,不像先前的煤老板、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各大电视台。
业内人都知道:制播分离后,下游公司承载了电视剧的制作环节,这些公司的所有决定都不是最终决定。一张《购片部意见》或者《电视台意见》的A4打印纸被当作“群众呼声”,成为所谓的金科玉律。
导演若提出自己的想法,他会以收视率保证作为挡箭牌,但收视率造假在行业内早已人尽皆知。而在互联网公司,这些歪风邪气都失去了生存的沃土。
2、最成功的网剧是在尊重流量和保有自我之间达成共识
传统影视公司的投资模式是用上一部作品所得反哺下一部作品,但互联网公司的创收思路是彻底的资本运作。其实质是利用人群对作品或公司的预期,直接变现为真金白银,然后扩大再生产。
这样一来就有效规避了单一作品的成败得失对公司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影响。
因此,网剧行业的确更敢于试错,但毕竟,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金钱富水东流,在互联网领域,同样有一道无形的“流量墙”横亘在创作者面前。
换句话说,所有互联网平台对流量的尊重远大于对任何一位创作者的信任。所以我们看到:既有《无证之罪》这样创作者和流量双赢的局面出现,也有《太子妃升职记》这样流量一路高企但口碑无从谈起的独特存在。
因此,不想只为“眼球经济”,就得学会筛选平台,唯有如此,才能最终实现既为平台创收,也为自己圆梦的权益之举。
3、未来,我希望借助拍网剧实现多年未了的“电影梦”
拍过电视剧的导演都知道,国内电视剧并不遵循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的戏剧发展脉络,创作者首先会确定一个大而宽泛的故事架构,无论是我方一名间谍打入敌人内部,还是高富帅中年大叔出现婚姻危机,所写故事情节完全可以归入那座“恩怨情仇”的大坑。
而且,传统电视剧的卖片模式就是拼集数。
很多观众也许以为:90集电视剧的成本应该是同等30集电视剧的3倍,但其实不然。
从投资角度看,伴随剧集的增加,边际成本其实是在递减。
但进入卖片环节后,90集电视剧的收入绝对是同等30集电视剧的3倍。
由此,这也成为国内电视剧制作人的黄金法则:剧集越长,创收越多。这也是为什么再号称制作精良、逻辑缜密的电视剧也有拖泥带水、周而复始故事情节的原因所在。
所以,在与国内传统电视剧制作公司的接洽中,“美剧”永远意味着一个雷区。倘若你在创作会议上提及美剧,公司高层多半已在悄然更改合约,准备另谋合作伙伴。
但是,有相当互联网内容巨头却誓要以美剧为师。这就让许多与我一样的创作者实现了与投资人的理念契合。
继而,大制作、高回报、标准两季(24集)的网剧新模式成为制作方满足目标用户对故事圆满和情节紧凑的首要选择。
所以,从业18年以后,参与电视剧制作对我来说终于不再是不务正业。甚至连我崇敬的大卫·芬奇导演也说:和电影相比,电视剧更能发挥在人物塑造方面的长处。
毕竟,有些题材本就博大精深,很难在2小时左右的时间内娓娓道来,而越来越多系列电影的问世,也是“电影电视剧化”的有力佐证。
而一旦在投资规模上,电视剧向电影看齐,那在未来根本就不存在电影和电视剧的区别。我认为:届时,边界得全然抹去,就只剩一个称谓——世界。
在那里,观众可以完全沉浸在一个全盘设定的故事里,慢慢消化其中所蕴含的的玄妙和未知,继而忘记所身处的现实社会,和AI技术一样,身临其境,飘飘欲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