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语注册为商标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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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商标构成的限制,商标注册的难度越来越大。很多商标申请人绞尽脑汁想出商标。当他们查看商标局的官方网站时,发现自己已经被别人注册了。那么,是否可以将广告注册为商标,一举两得呢?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广告和商标是两种不同的符号,在企业经营中起着不同的作用。广告语言的核心功能是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宣传和介绍自己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或其他特点,而商标的核心功能是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一般来说,消费者识别和认可广告标语作为商标并不容易。将广告注册为商标,需要遵循《商标法》的规定。根据中国现行的商标法:“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一)只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二)仅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3)其他缺乏鲜明特色的。前款所列标志取得显著特征并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也就是说,商标法并没有禁止广告用语被注册为商标,但是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比如沃尔玛的* * e钱商标案。活得更好并图,申请商标的汉字部分“省钱,活得更好”容易让消费者认为是指定服务中使用的宣传用语,但并未认定为商标。申请商标整体难以区分服务来源,缺乏商标应当具备的显著特征,已构成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情形。但是,申请人提交的备案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具备该商标应当具备的显著特征。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驳回该商标申请。而耐克的“照做就是了”,阿迪达斯的“不可能什么都不是”,麦当劳的“我喜欢”都被注册为商标。将广告语言注册为商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突出原创。只有原创的东西才不会和别人混淆,所以原创和非流行的词是注册成功的关键。2.组合注册。简单的广告语言容易被视为通用语言,不具有显著性,因此在申请注册时往往会被拒绝。当结合独特的图形时,很容易通过主观视觉增加意义。3.巧妙地将品牌名称融入广告语言。为了增加通过的概率,需要将为大众所熟知的显著性商标与广告语言相结合,这样可以更具显著性。4.大力宣传。经过广泛的使用和宣传,可以与特定的主体形成对应关系,可以使人们直观地提供广告,与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通过建立一对一的固定关系,可以得到管理机关的认可,即使被驳回,也可以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或者* *进行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