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借党的二十大商业炒作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
关于严禁借党的二十大商业炒作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的告诫书
全县广大经营户:为有力制止借重大活动、疫情防控从事商业违法违规宣传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广告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发布借党的二十大商业炒作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的所有经营者作如下告诫:一、严禁借党的二十大等严肃政治主题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利用或变相利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党的二十大相关决议、党的二十大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内容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二、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以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营销宣传。三、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等进行商业炒作。四、严禁发布宣称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预防、控制、治疗、治愈作用等内容的广告。五、严禁各类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以及含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内容的营销宣传行为。六、严禁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的营销宣传行为。七、不得含有诱导、煽动过度消费、举债消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金融借贷营销信息的广告宣传行为。八、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表示功效和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和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九、不得发布含有“特供”“专供”“给领导干部送礼”等内容的广告。十、未经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或国际残奥委会许可,不得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不得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元素发布商业广告,引人误认为与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误导消费者。十一、酒类广告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十二、禁止通过传统媒介、新媒体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含电子烟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含电子烟广告)。十三、不得在商业广告中擅自使用国家队及其运动员、教练员等形象、名义或者借运动会报道体育明星训练生活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十四、不得发布各类卖惨、炫富、恶搞经典等利用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的恶俗广告。十五、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得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社会各界若发现涉嫌违法的广告宣传线索,请通过12315热线向我局反映,我局将依法进行查处,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曝光。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