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扬州清理整治户外广告设施,从现在起这4个部位不得擅设广告
扬子晚报网10月11日讯(通讯员 传国 珺珺 家威 记者 陈咏)10日起,扬州城管部门全面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先期重点清理示范路交通隔离栏和单位大院栅栏上的广告招牌。据悉,交通护栏、单位大院栅栏、灯杆、公园边缘4个部位,今后不得擅设广告。记者11日在市区看到,清理整治行动已经全面展开。
清理整治
据介绍,马路中央铁质隔离栏上张贴广告,容易分散驾驶人的视线,边角翘起、溅上污水后还影响市容;单位院墙上拉上横幅、路灯杆上挂上广告,能起到一定的宣传效果,但城市品位被拉低;公园边缘,被挂上一条宣传横幅,大煞风景。城管部门10日起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针对的就是这些有碍市容的广告,这些地方今后不得擅自设置这样的广告。
执法人员表示,此次整治范围东至京沪高速,南至沪陕高速(江都、生态、广陵段)、沿江公路和古运河围合范围(开发区、邗江段),西至扬溧高速,北至启扬高速。10月15日前,完成清理市区主要道路(文昌路、扬子江路、万福路、邗江路、江阳路、瘦西湖路、汶河路、龙川路、扬马沿线、东站周边)所有交通护栏(隔离栏)上设置的广告,行政事业单位镂空围墙上设置的广告;10月31日前,完成清理整治范围内其他路段和区域的所有交通护栏(隔离栏)上、公共绿地及绿化带内、镂空围墙上、灯杆(电杆)上设置的广告;11月10日前,对本次专项行动中列入整治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忠华介绍,户外广告是城市形象的展示窗口,关系城市颜值,其设置应当科学、美观、安全、规范,与城市风貌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城管部门将积极稳妥扎实开展户外广告清理整治行动,以“减量、提质”为主要内容,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重点清理示范路交通隔离栏和单位大院栅栏上的广告招牌,清理整治要周密部署、协同行动、联合检查,确保整治效果。下一步,市城管局还将切实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规范管理,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设置原则和管理要求,规范许可(备案)、监管流程,打造视觉清爽、整洁优美、品质高端的市容空间环境,促进广告店招管理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