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中秋佳节,这些“法律指南”你get了吗?
中秋佳节,让最圆的明月相伴你和我。
中秋节,又称月夕、秋节、仲秋节、八月节、八月会、追月节、玩月节、拜月节、女儿节或团圆节,是流行于中国众多民族与汉字文化圈诸国的传统文化节日,时在农历八月十五;因其恰值三秋之半,故名,也有些地方将中秋节定在八月十六。
每到节假日话题度最高的莫过于放假还是加班了吧!
Q:中秋要加班?
A: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通俗点说就是节假日加班就可享受三倍工资!
中秋节当然也少不了买月饼!自家人吃或者送礼,都要精挑细选。而商场里、网上的月饼琳琅满目,广告语也是使人心动不已!
不过,月饼包装上写着这或许是全球最好吃的月饼,法律人的反应是这样的,这违法的呀,《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Q:在网上买了月饼,不满意想退货?
A: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当然,如果这月饼是定制,卖家可以不受理退货申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作的除外。如果退货,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Q:买月饼,保质已过期?
A: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Q:明知过期怎么说?
A:明知过期也可以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Q:和卖家协商不成怎么办呢?
A:《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Q:那么问题来了,合同履行地是哪里呢?
A: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以快递的方式交付月饼,显然属于第二种,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所以到你自己那法院起诉就可以。
碧空万里,海纳百川。行成于思,舟而复始。
中秋佳节,花好月圆。祝福声声,伴你同行。
最后,小编祝大家中秋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