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屋开业,偏用这种方式做广告!结果悲剧了……
酒屋开业,老板想做做广告,
抬抬人气,按理说这都不是事儿!
可这老板却放着那么多宣传渠道不用,
偏偏用这种方式打广告!
最后,广告没做成,自己还被抓了!
这到底是咋回事?
酒屋开业 周边居民脱网1万次
现年26岁的登封市市民刘某某,在登封市市区装修了一间酒屋,并打算在3月8日开业。为了招揽客户,让更多的人知道他的酒屋开业,且开业期间有优惠大酬宾活动,他就想着扩大一下宣传范围。
这个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刘某某觉得如今通过电视、网络或报纸为媒介做宣传,都需要支付数千元的广告费用。
后来,他听朋友说有一种“短信群发机”,可以给很多人发信息,还价格便宜,于是,刘某某就决定买一个这样的机器。说干就干,他立即通过自己的qq群发布信息,群内刚好有一个人想要转让自己的短信群发机,他就掏钱买了下来。
就是这个东东↓↓↓↓↓
买了短信群发机后,刘某某就把机器装在自己的车上,以方便给更多的人发短信。3月7日,刘某某在市区少室路与渭河路交叉口东200米处,通过“短信群发机”发布出三十多万条自己酒屋的广告信息。他这么一发自己的广告不当紧,造成了周边用户脱网将近一万次,累计影响用户通信时长三千多分钟,严重影响了周边移动用户的正常通信。
当日下午,刘某某再次通过短信群发机刚发布完信息,就被登封警方查到,刘某某也于当日被登封警方抓获。目前刘文博已被登封警方刑事就留,面临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利用“伪基站”发广告是违法
类似于刘某某的情况还真是不少!
2014年10月,赵某,用8000元购买一台短信群发器,在其租住的花园路易居广场给他人代发广告,向路过此地的移动用户发送短信,截至2015年4月发送短信37万余条。2015年12月,赵某被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2016年11月15日,刘某受他人雇用,发送带有银行诈骗链接的短信,其上线承诺,每天2000元报酬。当日17时许,刘某在经开区经南五路发送信息时被犯罪侦查局侦查人员抓获。经查,刘某已发送诈骗短信八万余条,当日二七区一名群众因收到刘某发送的信息被骗1871元。目前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那么,短信群发机到底是什么呢?实际上,短信群发机被国家相关部门定为“伪基站”。它主要是通过拦截移动或联通的信号给移动或联通的用户发布信息,使用短息群发机发布信息时会造成周围大范围的手机用户脱网,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记者:杨勇
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