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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锐代表:建议检察公益诉讼出手整治电视台虚假广告

媒体资源网 http://www.allchina.cn 2023/6/16

新闻来源:正义网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刘锐

  正义网北京3月6日电(检察日报记者崔晓丽)“不要998,不要398,只要99元,前十位打进电话的观众还将获得价值2000元的大礼……”你是否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的虚假广告?家里老人因虚假广告购物被骗怎么办?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所所长、浙江省水质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刘锐关注到电视上的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专门带来一份关于加强对电视台虚假广告监督整治的建议。

  刘锐代表说,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然而电视台播放的广告中,很多人穿上白大褂,就假借专家、医生的名义,对药品、保健食品和所谓的诊疗器械进行宣传。有时还使用虚假证书、证明文件或谎称有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等增加信服力,导致很多人特别是老年人上当受骗。不仅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还损害了他们的身心健康。有些广告内容庸俗低下,也给青少年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在刘锐代表看来,电视虚假广告屡禁不止,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一些电视台片面追求经营指标,没有坚守社会责任。二是电视虚假广告获利空间大而违法成本低,相较于虚假广告产生的利润,广告主、广告发布者被监管部门处以的罚款可能只是“九牛一毛”,法律威慑作用不够。三是监管不到位,处置力度小。目前,相关部门对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广告发布者更多是进行行政处罚,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较少。而消费者作为个体,被电视虚假广告欺骗后,面临维权难、维权慢、维权贵的情况。

  为此,刘锐代表建议,各级电视台应加强行业自律,对播放的广告真实性尽到充分审查的义务,同时畅通消费者退货或维权渠道,为其做好产品售后服务保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完善监管机制,把电视营销产品列入重点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欺诈行为,切实发挥监管作用。“对投诉较多、影响较大的案件必要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加重电视虚假广告违法成本。”刘锐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