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说 | 不要“998”!
阿妍:你看我新买的鞋子好看吗,专柜促销,原价998,现在只要398,是不是赚到了。
阿检:你啊,多半是被骗啦。
阿妍:怎么可能,我可是在专柜买的,而且我看别的鞋子还是原价呢。
阿检:那你有没有在网上搜一下原价多少钱呢?
阿妍:我这就去搜一下……果然被骗了,原价才400,虽然确实便宜了,但我本来也没有买鞋的需要,只是看便宜这么多,唉。
相信小伙伴们在日常生活中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这种统称为诱导式广告,这类广告极大的刺激了消费者的感官,觉得不买就吃亏了,买到就是赚到。
很多人也不在乎实不实用,先买了再说。可是,商家标出的“原价”真的是原价吗?
法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
二、《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所称“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
所称“虚假优惠折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
前款所称“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经营者开展连续促销活动,首次促销活动中的促销让利难以准确核算到单个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的,应当以首次促销活动中单个商品的结算价格作为计算下次价格促销活动时的原价。
三、经营者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商品在本经营场所已有成交记录。否则属于《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情形。
阿检有话说
就像阿妍遇到的这种情况,如果促销活动前七日内都是400的价格,商家却标原价为998那就是价格欺诈。
那这种价格欺诈该当何罪呢?
答:退一赔三!
编辑:研究所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