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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医疗美容广告活动的告诫书

媒体资源网 http://www.allchina.cn 2023/6/16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规范和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有效维护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医疗美容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如下:

一、医疗美容广告,是指通过一定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美容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的商业广告。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二、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不得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美广告,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照核准内容发布。

三、不得对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宣传与医疗美容相关的疾病治疗功能。

四、不得宣传未经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

五、不得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

六、不得在营销宣传活动中虚构、隐瞒或者夸大事实、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虚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进行虚假宣传。

七、不得发布违背公序良俗、对医疗美容服务及其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表述的医疗美容违法广告。

八、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九、不得进行仿冒较高知名度医院、医师、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服务平台的名称、字号、简称等“傍名医”“傍名牌”的行为。

十、不得有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

十一、不得利用“不公平格式合同”和“霸王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赔偿责任、违约责任等行为。

十二、不得利用宾馆酒店、居民住宅等场所,无照无证实施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十三、不得利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社团或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

十四、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

十五、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

各广告市场主体应当依法依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欢迎广大群众通过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热线或者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举报电话,投诉举报涉嫌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线索。

(供稿:广东省肇庆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