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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媒体资源网 http://www.allchina.cn 2023/6/16

根据《象山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详细规划》、《象山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月31日。

二、整治范围:中心城区(含爵溪街道),重点为亚运主线路、美丽街区围合区、农贸市场周边等区域。

三、整治内容:

1.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违反设置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

2.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

3.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限届满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且未拆除户外广告设施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设置的其他户外广告设施和标识招牌。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违法违规设置的附建(构)筑物广告、附街道设施广告、独立式广告等,产权所有人、广告设置人(单位)及使用人应于2020年11月10日前进行自行整改和拆除,逾期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四、责任追究: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象山县中心城区公共空间

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