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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卫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举报发布违法广告

媒体资源网 http://www.allchina.cn 2022/11/19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卫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广告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据了解,2022年1月17日,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反映称上海卫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建网站上使用了“防止信息泄密,发现数据篡改下行敏感数据审计专利技术”的广告宣传用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该局随后立案调查。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查,当事人在其自建网站上使用“防止信息泄密,发现数据篡改下行敏感数据审计专利技术”的广告宣传用语,该广告宣传用语为当事人虚构,且无法提供相关产品已取得专利权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将未取得专利权的产品谎称取得专利权。案发后当事人已改正了违法行为,并提交了改正后的网页截图。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