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所广播电视大学将更名,纳入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
来源丨人民网北京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教育部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于近日印发。
《方案》称,推动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有关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将所属的 39所省级广播电视大学统一更名为××(省域名或城市名)开放大学,规范其市州、区县分支机构名称,于2020年12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国家开放大学是2012年6月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础上建立的一所新型高等学校,是我国集中力量发展终身教育的一个创举。
《方案》指出,学校建立以来,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转型发展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与“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的部署相比,与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相比,国家开放大学还存在着定位不清晰、体系不健全、质量不高等问题,影响了开放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2012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部署,教育部相继同意北京、上海、江苏、广东、云南5所省级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地方开放大学。
根据《方案》,全国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整体转型思路尚未明确,国家开放大学体系中的其他39所(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3个计划单列市或副省级城市)省级广播电视大学一直没有转型,体系呼声日甚,迫切希望实至名归,发挥更大作用。
《方案》要求推进现有广播电视大学转型为地方开放大学。支持更名后的39所地方开放大学发展为国家开放大学的区域中心(分校或分部),统一纳入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
39所省级广播电视大学转型为地方开放大学后,作为地方政府所属高等学校的隶属关系及管理体制保持不变, 原有的学历及非学历教育办学权保持不变,以实施国家开放大学继续教育业务为主,通过共建共享方式适度开设体现区域特色、满足地方需求、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职业技能导向明确的专业、课程。
按照《方案》要求,广播电视大学整体转型后,按照新的“两级统筹、四级办学”体制运行,即按国家、省(区、市)、市(地、州、盟)、县(区、市、旗)分级办学。
地方开放大学作为地方政府所属高等学校,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业务接受国家开放大学的指导和管理,主要承担服务本区域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本区域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资源整合优化过程中,保障开放大学基层办学单位履行相应的办学和服务职能。各地方开放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属地统计”的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