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协与艾菲奖中国推广委员会的那些事儿
媒体资源网 http://www.allchina.cn 2015/12/14 17:22:00
11月26日,中国广告协会(下简称“中广协”)发布公告称:“艾菲奖相关事宜由中国广告协会艾菲奖工作组负责。原承办公司合同已到期,中国广告协会将不再与其续约。”其中“原承办公司”指的是艾菲奖中国推广委员会。2011年,中广协与艾菲奖中国推广委员会签署合同,后者获得中广协授权独家运营,成为艾菲奖执行机构,合同有效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中广协公告一出,艾菲奖中国推广委员会反应强烈,声明称“我们承办艾菲奖项目的合同仍未到期”,并表示“将坚决继续依法履行我们的职责,维护艾菲奖项目及其合作伙伴、专家的合法权益。”
12月7日,中广协发布声明,称“经国际艾菲有限公司授权,中国广告协会是“艾菲奖”项目在中国的唯一主办单位。” 并表示原承办单位“在合约期间,对推进中国艾菲(EFFIE)项目做出了有效贡献。”以及“经中美双方会商,艾菲国际有限公司明确表示支持中国艾菲工作组开展相关活动”。
艾菲奖中国推广委员会同时发布文章称“5问中国广告协会”,称:“中广协公然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
12月10日,艾菲奖中国推广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媒体见面会,现场向媒体记者公示了中广协的五大违法证据,并表示状告中广协。
12月11日,中广协发布第三份相关公告,称“大中华区艾菲奖推广委员会并非独立法人,而是中国广告协会批准设立的组织机构。中国广告协会当然有权使用大中华区艾菲奖推广委员会的名义。”并接连表示“中国广告协会有权根据行业发展需要选择规范的、专业的合作伙伴,净化中国“艾菲奖”项目的品质,提升中国“艾菲奖”项目的水准。”“中国广告协会每年自觉接受严格的审计监督,保证中国“艾菲奖”项目在内的所有工作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中国广告协会一直以来都依法加强对中国“艾菲奖”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对于各种背信弃义、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均将予以严肃处理。”以及“中国广告协会决不允许任何玷污或者贬损中国广告协会和中国“艾菲奖”项目的言行。”
同日,艾菲奖中国推广委员会“再次五问中广协”,称在“12月9日,艾菲奖大中华区主席贾丽军博士与中国广告协会会长杨洪丰等广协领导进行长时间谈话”,并发问“谁操纵了中广协”?
截至发稿,艾菲奖官方网站上,大中华区的联络机构为中国广告协会(China Advertising Association),而联系人之一为贾丽军(Owen Jia),而提供的链接,仍为艾菲奖中国推广委员会负责承办的中国艾菲奖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