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单|国美电器公开招标2016年度营销策略及互联网创意代理
国美电器将于近期组织2016年度营销策略及互联网创意项目的广告代理公司比稿,委托广告门网站发起公开招标邀请,本次竞标项目期限为2015年12月9日——12月31日,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12月14日,具体招标信息简要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国美电器总部2016年网络广告代理”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国美电器有限公司邀请合格投标人就2016年度营销策略及互联网创意项目代理公司,特委托广告门网站发起公开招标。
2、符合我方要求的投标人可参与本次投标。
3、本次竞标项目期限:2015年12月9日-2015月12月31日。
4、所有投标文件都应于2015年12月29日上午9:00时前(迟到作废)递交。
5、暂定于2015年12月29日上午9:30时开标。需要派项目团队对于投标内容进行讲解。
6、所有讲标于开标当天完成。
第二章 营销服务合作招标课题
1、招标目的
针对国美电器2016年度品牌策略及互联网创意项目,代理公司应实现“策划性强”、“创意新颖”、“合作价格合理”、“时效效果优化”、“服务团队专业高效”等多方面要求,使我司未来营销能更为有效到达及传播,提升消费者认知及好感度,从而提升销售额。
2、投标公司要求
公司需具备资质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企业的批准证书(如投标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投标人书面授权委托书。
邀请对象要求:申请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应标主体须有服务国内知名品牌的经验;投标申请单位须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创意团队。
3、招标内容
一)宣传项目:国美电器2016年度品牌策略及互联网创意项目代理公司。
二)服务对象:国美电器品牌。
三)活动时间:一年+机动形式。
四)招标内容:以国美电器为服务对象,以品牌策略、互联网创意及项目为主要工作为品牌提出策略及传播服务。核心课题:在新的营销模式下,如何帮助线下门店进行聚客。
五)招标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六)招标形式:采取广告公司上交提案的形式,根据国美电器所下发的作业要求进行提案,根据评分格式选出此次国美电器2016年度品牌策略及互联网创意代理及项目代理公司。
招标时间表:
1、2015年12月9日国美电器发布招标邀请。
2、2015年12月9日-12月14日应标代理公司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3、2015年12月15日国美电器审核应标文件,审核应标公司是否符合招标对象要求,不做具体评分。
4、2015年12月16日国美电器向符合招标对象要求的代理公司发送比稿要求(有比稿费用)或面谈邀请。
5、2015年12月16日-12月28日Q&A国美电器统一邮件回复给各代理公司相关问题。
6、2015年12月29日代理公司根据具体提案要求详述其规划方案。
7、2015年12月29日国美电器招标小组根据提案表现评分,终选出得分前三位的代理公司群组进入终选,并提出详细年度合作工作清单,以及终选所需材料清单。
8、2015年12月29日-12月31日国美电器就终选代理商的年度合作报价、日常工作价格表等内容进行评估;与代理公司承诺服务团队的主要成员进行面对面沟通评估。
4、评标原则
一)策划:符合国美品牌定位,方案可行性高,创新性强。通过营销宣传,可起到国美提升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的效果,抓住有效目标受众,同时起到引导进店并促进销售额的最终目的。
二)创意:创意新颖,紧跟营销趋势及消费者需求,吸引眼球,是广告提升关注度及点击率。
三)合作价格:竞标公司对于合作服务价格合理,并对合作服务内容中明确需要合作外成本等内容。
四)服务效果评估:竞标公司对未来合作的效果放情况可进行有效评估,且数据真实有效。单个项目完结后进行效果分析,同时提出优化方案。
五)服务团队:竞标公司针对国美有完善的服务团队,团队人员构架齐全,专业性强,效率高。团队负责人具备一定服务客户经验。
第三章 合作方式
1、国美方提供各项目需求,代理方负责方案提供,营销创意、广告传播、话题营造等内容。
2、以年度合作+项目为合作方式,待月度、项目结束并进行效果评估后,国美予以代理公司结算当期合作费用。代理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3、合同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直到对方书面解除此项义务,或该商业秘密已成为业内公知信息,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报名公司请到登录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10-85887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