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圈4》文章选——客﹒观
采访:阿三(上海达彼思创意总监)
这一期,我们有幸请到达彼思中国区前执行创意总监陈耀福(Norman)及上海灵狮广告公司执行创意总监陈绍团(团长)作为本期人物。他们现居上海。他们都不是上海人。对上海来说,他们都是客。
对我们这期杂志来说,他们也都是客。
下面的内容,是围绕一些问题,从这两位客人身上采摘下来的新鲜观点整理而成,当然,既然是他们的观点,就无疑会比较主观——当然,这很有必要。
Norman(左)和团长。
这是阿三。
一、再资深的移民,也少不了第一步的迈出
阿三:从以往的文字(包括最近一收视率挺低的电视台的访谈)可以看出团长入行初期充满着辛酸无比的感觉,当然这也是很多本土广告人入行时的共同经历;Norman你作为在经济发达地区成长起来的广告人,感受也许不同,你刚入行的时候有过这种飘泊的经历吗?
Norman:我当时没有想这么多,可能作为新加坡人你也不需要去考虑那么多,因为在新加坡人心目中,似乎总感觉什么事都有政府顶着,不会愁找不到工作,不会愁露宿街头,政府会尽量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子,就是所谓的居者有其屋。所以我刚毕业出来时没有你们所说的那种压力,不会过于去想以后要干嘛,所以当有一个可以做广告的机会,就来试试看,刚开始我的薪水不到三百元新币,做完一个月,老板自动给加到三百五,大概觉得“物所有值”而不好意思吧,这在当时是很少的,我就是这样起来的,自己喜欢,就做嘛,做的过程挺开心的,还有很多人值得你学,所以我说当你在公司最资浅的时候,你也是获益很大的。——所以那天拿到你的采访提纲,看到移民、漂泊这些字眼的时候,我脑子里反而先想到毛锎曾跟我讲过的,忘了是讲他自己,还是团长,或者是大明,反正说的是一个人拎着个箱子,身上揣着几百块钱,就离家很远的出来打拼了。
阿三:那你的职业生涯中的漂泊是在什么时候开始?
Norman:是去台北做广告那年,97年,不过那时我已经做广告有15年了,所以应该算是很迟的移民。这跟刚起步就出来打拼肯定不一样,我那时已做到ECD,被请过去的工作很吸引人,公司很“有钱”,请我过去是需要我带领团队做出有份量的作品让公司更“有名”,公司也具有一定的规模,有两百来人。
阿三:所以说,你真正远离家乡出来做广告时,是一切都已替你安排好了,而我们大多数人出来是冲着找工作来的,举目无亲,找不到工作可能下顿就没饭吃。
Norman:类似你说的这种情况,反而更像很多马来西亚的学生到新加坡,也是刚毕业就跑到那里去,或者刚出道不久,刚做了两三年,还有蛮多这样的人,也有一些做得不错的。
阿三:我听说去新加坡做广告的,除了马来人,还有印度的,有澳洲的,广告人的构成很复杂。
Norman:对,英国人和澳洲人是第一批去新加坡的老外,像Neil French、Jim Aitchison,他们对亚洲的广告贡献很大。这些人移民过来坐阵当时新加坡所有4A的ECD,除了我们当地人跟他们学,也吸引了马来西亚人过来,他们近嘛(泰国人不会过来,可能是因为语言的问题),同时还吸收一些更年轻的澳洲和英国人,是那些比较资浅的,也有印度人……所以新加坡的广告环境很丰富,是这样开始的。这些被吸引过来的年轻人中有些很快成长起来,比如JWT现在的全球创意总监;当然也培养了一批本地人,开始移民出去。我就是其中一个。
中国人骨子里是有一种“老乡”观念的(当然这概念也只有在身处异乡的时候才成立),当要采访这两位的时候,我就迫切想知道,当他们背井离乡到另一个地方的时候,会想着事先打听那里有没有自己老乡以备需要时可求助于对方;或者,他们现在已身为一个公司创意部的主管,在事业上独当一面了,当面试一个人时而对方恰好是自己同乡,他们会在对方的印象中加进感情分吗?
阿三:Norman,你去台北的时候,有尝试去打听有没有新加坡的老乡或以前朋友在那边吗?
Norman:有。但去找他们的动机不是那种怕欺负,怕被冷落,要找老大投靠,受苦找人倾诉,不是这心态,而是单纯想知道那边还有谁。那时候也没什么老乡,因为当时新加坡人在台湾真正留下来的很少,可能有过客,苏秋萍好像呆过一阵,林少芬可能会常常去;反而有很多香港人在台湾,莫康孙在台湾有好几年。他走了之后我才去台湾。
阿三:团长,请你说下你去广州的经历,你刚才说刚去那边时曾找过邹晖(因为他是你的老乡)?
团长:在广州开始那两年我呆的公司叫创亚,那里总共五人,一个总经理,一个财务,两个业务,还有我。我当时挂的头衔是创意部经理——这是个很怪的头衔,而且整个创意部就我一个人。既不是4A,也不是很纯的本土,跟外界的接触几乎没有。那两年,除了偶尔跟师傅陈国良接触下,之外基本上都是自己跟自己交流。我住的地方楼下是四川人,有一次经过楼下的时候,看他们在谈广告,我就凑进去,才知道他们几个蓝色创意的。那里面有一个就是现在在DDB国安的邓斌,那是我第一次真正认识公司以外做广告的人。
阿三:所以我觉得你性格有点孤僻。
团长:(惊愕)孤僻?!谈不上孤僻,每个人有自己的圈子,每个人爱好性格都不一样,我只是比较固执于自己的某一些味道,比较喜欢和自己觉得比较有亲和力的人,或者说我自己觉得比较亲近的人在一起。
全是团长。
阿三:那暂且先不说孤僻,团长,你再说说你去找邹晖的故事吧。
团长:在创亚呆了两年,尽管师傅陈国良给我带来很多,但那儿人太少了,生意也不是太好,也就没太想留在那,有次看到麦肯在招文案,我就去了,结果碰到邹晖。邹晖当时蛮客气,当然后来也没谈成。
阿三:那你现在面试新人的时候,若碰上自己的老乡,你会给他打感情分吗?
团长:很少考虑。可能你没发现,很少有福建人出来做广告的。福建人主要在外面是开网吧的,搞老虎机的,偷渡的,做生意的,卖木材的……而且我在外面做这么久,外地人接触多了,没有这种老乡的意识,反而我觉得所有中国人都是我的老乡。(面向Norman补充一句)当然,新加坡人也算我半个老乡。(笑)
Norman:(笑)你这么一讲让反倒让我也想起一次认半个老乡的事,有次去一个大学讲课,时间还没到,就到一个老师办公室坐一下,聊的时候,一个教授问起我的祖籍在哪里,我说是福建莆田,我父母3岁时移民到新加坡。那人马上跟见到了老乡似的,说你是莆田啊,你们那走私很厉害啊。直到那时听他这样讲我才知道,我的老家走私很厉害。我后来想,如果我父母没有移民到新加坡,我留在老家搞走私,可能比现在做广告要好(笑)。
团长:但是那边反走私也挺厉害的……
阿三(待团长在走私与反走私的话题上聊到过完瘾之后,继续问Norman):当你见到自己老乡的时候,会给他打感情分吗?
Norman:这个难免,不过我自己有时候很不喜欢新加坡人。老乡对我来说,好的地方在于,比方说比稿去见一个客户,他们决策层是新加坡人,我们马上能猜到,他们的思维方式和一些标准,大家都是新加坡人,也因此容易拉近彼此的距离;但也因为这样,在面试别人的时候,常常还没开始就知道对方会怎么想,反而无趣,所以也会影响到自己去判断自己老乡——有时候更倾向找寻一种感觉,不管这种感觉是什么,比如我在新加坡时请了一个印度过来的文案,就是靠那种感觉请来的。之前他在印度还很一般,也自己做了很多飞机稿,但真正好的作品并不多。他请了一周的假,拿了他的作品集,像很多印度人一样来新加坡来找工作,一个星期里只见了两家,很多广告公司都没有要见他。他走的前一天给我打了个电话,那时我正好在公司,就说过来见一下吧。一见面我就感觉这人在哪里见过,感觉就像以前服国民兵役时的一个同僚,一聊起来就挺投机的,看了东西也不错,我说你来吧——当时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来我们公司给了我们很大的帮助,刚进公司那两年就做了很多很出色的东西,包括跟客户接触都很不错,现在已经做得非常优秀了。
阿三:我理解你说的这种感情分有两种:一种是面对老乡时很容易用自己的思维代入进去理解去沟通;另一方面反而因为老乡的思维方式太容易猜到,很多东西都没有了悬念,而对他们的感情分打成负分?
Norman:是。
二、到哪都做当地人
阿三:去一个新的城市(对Norman意味着去一个国家),在那里做广告给那里的消费者看,就需要我们作为一个异乡客去了解当地的消费文化,我听说有些人一到外地就特喜欢跟当地出租司机聊天,二位呢,在这方面有什么心得?或者说,你们更相信,人性的东西可以超越地界而相通?
Norman:刚才我也聊到,在我97年去台北的时候,我做广告已经有15年,所以,我相信这个在本能上就知道怎么去做,而且在台北,我周围同事本地人就占了绝大多数,跟他们一起工作,工作上需要了解的东西,在他们身上基本都能了解到。当然每当去一个新地方,我也好奇去打听吃最正宗的本地风味——人的本能就是这样子的,真正用到多少在工作上我不知道,我没有那种负担去为工作了解这些东西,你没在一个地方生长过,你不可能了解到那么深刻。
团长:我做广告的经验全都集中在中国,地域虽然有不同,但毕竟都是在中国,有一些共通的地方。对我个人来说,看书相对较少,看人更多,我喜欢去观察一个人,我不会刻意跟当地人交流什么,我喜欢看。印象深的打动本地人,是在白羊做科龙的时候。那时候科龙被美的压制,极度渴望借助顺德这个大本营东山再起,我们接到这个广告任务,需要在本地重新塑造科龙的形象,我不可能在短时间去深刻了解这个地方,但我知道科龙这个老板,他们为了搞这个,六个人跑到北京国营冰箱厂,想尽办法混进去,偷学来的,然后把产品拿去各地推销出去,在推销这个的过程中,也顺便把他们这个地方给推销出去了,人家问这冰箱哪里的,你说顺德的,所以大部分的人是先知道科龙,再知道顺德的。他们的这些让我觉得跟闽南人有很相似的地方,所以我是用对闽南人的洞察来嫁接到这个客户身上,我那时候给他们想到一个标题是:90%的中国人认识顺德是从认识科龙开始的。试图把本地人的自豪感跟历史联接在一起,整个广告通过方方面面来讲本地人的这种自豪感,广告出去后引起讨论很大,感觉这广告蛮成功的。这种经验不是从本地来的,是从另外一个地方来的。当走的地方比较多,看的也多了,有些东西也许某一天就能用上。
阿三:但是当一些地域文化比较强势,而且特点鲜明的时候,就不那么容易嫁接了。比如前一阵耐克赞助北京马拉松那套稿子,全都是京味十足的文字,就像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写的,很能引起共鸣。
团长:我不太同意你的观点。广告有两点,一个是引领潮流的东西,比如运动品牌什么的;另外一个是深入人心的东西。前面这种,很多人像欧洲人,美国人,新加坡人,到了一个地方,只要了解当地文化的一些皮毛,包括像W+K给耐克做的京城篮球少爷(九门争霸),这种感觉依托于当地文化却能做出完全不同的感觉,如果我是一个本地人,我不可能做到这么时髦,这么现代,这么国际感,这么形式感,虽然表现的是地域文化,但是这种东西对年轻人刺激很大,只能借助外来思维的力量,才能把这么古老的东西做到这么时尚。另外一种是深入人心的东西,假设你做一个很高端的汽车品牌,这些消费者有阅历,有文化,你若创造一个潮流去影响他们是很难的,你要深入他的内心,这种情况下我想本地人可能能发挥一些优势。我刚才针对你说的是前一种,你不一定要非常了解他们,引领潮流的广告你不一定要深入内心,当人家没有想过,没有看过,你创造一种新的形式让他们看到。
阿三:你的意思是人性本身是相通的,当地文化有时只是一种表面的东西?
团长:我说了,潮流性的东西不需要洞察,现在很多中国消费者都在如此渴望国际化、现代化,这些人在消费上的影响力在某些方面占主导,这跟本地自豪感没有关系,这跟做广告有关,广告通常是很媚俗的。
Norman:我是这样看这事情,它的意义在于把本地的一些本土的东西,用贴切的方式,套在一个你意想不到的地方。比如同样是耐克北京马拉松之前那句口号“北京撒欢儿”,把它套在耐克上,它就能变成一件好的事情。
阿三:他是把旧的东西给它换上一个新的面孔。你如果把“北京撒欢儿”用在回力鞋上,他就是土了,用在耐克上,就变得有味道。
团长:通常是越强势,越自信的国际品牌越敢于用本土的东西,比如汇丰,做得挺成功。凯迪拉克就不敢用,你要用了本土的,他就担心我们不够国际化,其实他就在美国卖的还可以,在欧洲卖的也不好,所以他不自信,反而不敢用本土元素。
三、愈泡愈浓是乡愁
阿三:还记得你们远离家人在外度过的那个春节吗?是用什么方式过的?
Norman:这么多年来,我没有一次在外面过年,全都是回新加坡——但我不知道明年会不会,因为我妈妈去年五月过世了。在这之前,只要她在家,不管怎么样,我们过年一定回家。在除夕一定跟妈妈吃饭,初一早去给妈妈拜年,跟她一起吃面。
阿三:你在这方面比很多中国人还传统。
团长:真正的中国传统反而是韩国、日本、新加坡保持得比较好,因为现在这一代的中国人反倒太过于注重现代,国际化,所以这个阶段传统的东西反而被忽略,要经过一段时间才会回归。
Norman:我妈妈有十三个小孩。我排第八,除我之外其他兄妹过年也一定尽量回家,像我二哥,四哥春节常常会出去玩,但一定是过了初一,给妈妈拜完年,吃过团圆饭,初二就走,有些吃完团圆饭当天就走。
团长:你们家兄弟队伍这么庞大,在新加坡一定没人敢欺负你。(笑)
阿三:团长你呢?
团长:过年虽然是一个大团圆的节日,但中国在过年方面未能做到与时俱进,也常常变成了一些人的沉重负担,一回到家里就面对很多人问你,今年挣多少钱啊,找到对象了没有啊。刚出来那年在福州,虽然离家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因为混得太差,不想回去回答这些问题,所以我就在福州过了个一个人的春节,这事我还写了篇 “一个人的过年”,其实蛮搞笑的,因为我不喜欢用很沉重的方式去描写本来沉重的事情。
具体细节暂且不表,各位朋友请参阅访谈稿后附的团长旧作“一个人的过年”,写于97年,距现在已十一年了,找到的原稿件也已泛黄。陈年旧事,现在,也许又会是另一番味道……
阿三:Norman你看到没有,团长是很会自嘲的。
Norman:那样的日子挺开心的。
团长:其实不开心。现在来看,我和那时候的区别是,以前老觉得不知道下一顿饭会到哪里去,我现在可以一日三餐无忧——唯一的区别就是这样。
阿三:回头去看那些事情会觉得挺好玩,但处在当时的时候,只想着这境况赶紧过去。现在觉得经历是个财富,当时不会这样觉得。
阿三:在异地生活,有什么事情让你们印象比较深的?
Norman:第一次离开新加坡去台北的时候,是我先过去半年,安顿下来后才把太太孩子接来。那时孩子还小,一个两岁,一个四岁,我太太很照顾孩子,所以孩子在新加坡被娇生惯养着。那天接到他们飞到台北,到我租的一个小公寓里已经是晚上七点多,对太太和孩子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地方,从新加坡温暖的家到这陌生的地方。正是要吃晚饭的时候,也不知去哪吃,找半天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后来就跑到内湖随便去了一餐厅,吃了一顿很不好吃的饭,一个小牛排,小西餐,不是正统的,其实没什么,但对我太太来说很委屈,那天晚上就很不开心,哭了,那事印象很深,让我觉得一定要想办法尽快让他们从不适应中适应过来。
阿三:那有没有什么经历让你很感动的呢?
Norman:一个外地人刚去一个新地方,有老大哥来关心也是很重要的。当时刚去不久,我去拜访孙大伟,之前跟他也有过几次见面,一见面他说:哎,Norman我们去吃中饭。好啊,去吃吧。一般吃个中饭也就一小时吧,结果一上他的车往外开,车一直开一直开,不知道去哪里,一直开到郊外很远的地方,去到一个他特意挑选的地方,那一顿饭足足吃了三个小时。我想,这是出于老大哥对老远跑来的小老弟的关照,也是尽地主之宜吧。
阿三:我刚来上海那几天,CK知道我人生地不熟,抛开老婆都不管了,天天下了班带我去吃饭。
Norman:在台北还有经历一件事也非常亲切,那时从市里开车出去,开车二十分钟的样子,经过一个就要开业的小面店,居然也叫“陈耀福面店”!我还特意站在招牌那拍了一张照,可惜现在找不到这照片了。几年后我曾经回去找这家店,已经找不到了。
阿三:团长呢?
团长:我上初中就在外面,从小漂泊惯了,要说最感动的,是后来时不时的都能收到父母从老家寄来的干鱼,是他们自己捕来的,自己晾干,用当地农村的土布裹着,从老家给我寄过来。那时我也在上海,同事一看,呀,什么东西,这么土。但我自己很亲切。你刚才问过老乡的问题,现在回过来想,我真正老乡的概念是缩到我那个村。
阿三:那你最近的一次回家和第一次回家有什么区别?
团长:现在来看,区别也不大。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很牛很有出息。唯一的区别是以前经常没饭吃,现在有了;以前回去给不起压岁钱,现在能给一些。但是回到家里的感觉总是很好的,每次回去都要前前后后把那个村庄好好看一下,到处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中国很多农村在变迁的过程中,也像中国的变化一样,走了很多弯路。以前很纯朴很干净的地方,也渐渐被污染了。
四、谁用昏花老眼在故乡村头将你遥望,谁在执子之手于漂泊路上与你同行?
阿三:我以前阳狮一个文案出身的创意总监,撇下老婆孩子从北京跑去成都做了甲方,据说各方面待遇都非常可观,但呆了九个月又回北京了,只记得他回来后跟我说过一句:老婆在哪,家就在哪。在事业和家庭中间,对于很多男人来说,却常常是事业在哪,家就在哪。其实这也意味着你的另一半需要为你做一些放弃,包括事业上的。
Norman:这方面我的感受也很强烈。但我太太的情况有点不一样,我太太在怀第一胎的时候就确定以后不再工作了,因为她需要孩子自己来带,而不是交给菲佣。所以没有工作或事业的问题。我相信一个观点,家是人组成的。我观察周围很多朋友,发现一个有趣现象,很多男人到了三十左右结婚以后,他的事业反而冲得更快,很多人担心结婚会成为事业的拖累,我反而觉得成家对男人事业是非常有帮助的,当你一个人的时候,你怎么冲事业,回到家里面对四面空墙只能倒头就睡,是很乏味的;而一旦成了家,不管你在外面怎么辛苦,怎么受委屈,你有一个窝,这个窝给你百分百的安全和信任,老婆不会把你炒掉的。
团长:这事情要因人而异,这很大程度决定于你和太太、家人和谐不和谐。有些人结婚后感情很糟糕,他们更多是为了躲避而远离家门去外地工作,事业反而成了一个幌子。我的情况跟Norman刚才说的有点类似,我可能因为人长的丑点,到27岁才在广州的城中村认识一个女朋友(就是我现在的老婆)。那时手上攒了2万多存款,正碰上房市不好,有个项目只要首付0.5成,在外面漂泊太久,很想拥有一个家,我也没跟她商量,就自己付了首付把房买了。有了这个女朋友和这房子之后,我的事业就开始一路高歌猛进。我自己受了很多的苦,就非常不希望我身边的人,亲近的人也受苦,所以现在我的父母,我的兄弟,都在受着我的照顾;包括我的太太,她从认识我开始到现在,就只上过几个月的班。但我也有很残忍的时候,那是我从广州要来上海精信的时候。在那之前我在本土公司呆了七八年,突然有机会去4A了,而我老婆是一个很恋家的人,我对她很信任,跟她在一起我有安定的感觉,那时候我要跟她说我要去上海,她肯定不同意,她很喜欢广州,而且刚买了房还没住上半年,我那时说了一句很残忍的话,说我一定要去上海,为了这个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最终她妥协了。离开一年多之后。后来她也来了上海,也跟我一起去北京。再也没分开过。基本上家里她都管了,不用我操心。
团长(右)和Norman。
五、上海,道是无情还有情
阿三:团长好像说过并不喜欢上海,但因为工作的原因把家安在这里。
团长:上海就是一个工作的地方。呆过的城市中,我对广州印象很深,北京是其次的,上海是实在没办法,为了工作才会呆在这。这么多城市里,最喜欢广州是因为,广州是属于那种你没有机会它会给你机会,而且门槛最低,至少它没有学历门槛——这在中国变化过程中,对那些一开始没有机会的人意义是最大的。你到广州去,不管你是不是重点大学毕业,你能做事,能挣钱就行。不同层次的人,当你没有机会,到广州总能找到机会。在中国现在这样的媒体环境里,广州还是媒体最开放的地方,给很多人很多新鲜、先进的观念,比如说一个四川的民工,回到家里,如果村长欺负他,他会给媒体打电话,这是在广州学会的;在其它机场,你会看到所有人都穿着人模人样的,但在广州机场,碰上春节你可能看到40%是民工——不是广州民工钱多,是因为这个地方给他们很多观念的变化,包括消费的观念,敢于在过年时奢侈一把,坐飞机回去,在其它地方就不会。广州给中国很多阶层,尤其对中低阶层最有帮助,最有促进作用的。上海是最自私的城市。北京是有文化的城市,有山有水,想不出创意可以到胡同里去呆一呆,小茶馆想一想,周末可以租一台车到山里面,一个多小时就到山里,山里的农民很纯朴,让人很放松。
再说回上海。我记得以前达彼思跟通用合作拍过一条上海的形象片,说是“海纳百川”,我从这个片子看到上海这个地方的误区,上海把所有好的东西集中在一起,所以说“海纳百川”,但我个人觉得是只见百川不见海,因为没有自己的平台。最明显一个例子,我看到一个类似桑拿的房子,等看清楚时,我靠,闵行区区政府——一个区政府搞这么欧式的建筑,连政府都这样媚外,舔欧洲人的屁股!政府应该高于普通人的,引导人民的观念意识的,比如新天地,金茂大厦,里弄……这些就挺好,你可以吸收外面的东西,但要有自己的东西。上海太缺少自我了,从中国来看,它是最没有自我的一个城市。媚外。
Norman:这会不会跟上海以前是殖民地有关系?
团长:一个城市的文化不应该是殖民文化。上海以前一直强调海派文化,但海派文化不是殖民文化,我们看看以前张爱玲时代就知道。
阿三:Norman,听你说过,离开达彼思之后你还会继续留在上海,团长也是当初离开上海现在又重回上海并把家安在这,是什么吸引你们定居上海而不考虑去中国其它城市发展?
Norman:可能是我自己比较虚荣,每次去北京,去广州,去成都,都是一个过客,我想象如果我在这些城市,会跟上海脱节,我是单纯就广告来说的。有人说上海就像美国的纽约,北京就像美国的华盛顿。除非中国能出来一个像美国迈阿密的城市,那里也有出来很多很棒的广告公司。
团长:广州讲究的是怎么跟国际竞争,上海讲究的是怎么跟国际接轨。从职业的角度来说,如果不在上海,可能会跟广告脱节,这里给我带来的是最大职业的所在地,是中国广告窗口,你不在这个窗口,你会觉得自己落伍。
阿三:你们呆过的这些地方里,哪里最能给你们灵感?上海吗?
Norman:据说有一个科学调查,地球上住得越北的地方人越有创意,创意天赋越高,很多很有名的艺术家科学家,都在地球的北边。
阿三:看世界地图,好像大部分人都住在北半球。
Norman:呵呵,可能是相对赤道来说。就我个人来讲,我觉得在亚洲,泰国给人的灵感最多。那个地方,你刚才说自嘲,没有比那里更懂得自嘲的人,在那个地方,开心也是被视为最重要的。他们很乐观,这种环境会给你很多创意发想。泰国人自己开店或是做创意,都很有想法。反而来上海之后,激发灵感很少。
阿三:因为这里生活太安逸了?
Norman:不是。这里一切都太快了,能沉淀的灵感也就少了。
阿三:团长你呢?上海对于激发你灵感?
团长:对我而言,上海更像一个舞台,我在其它城市积累的想法,在这里秀出来,比如刚过来时做万科、做帕萨特都赢得很多不错的评价,其实这些东西大部分都是在别的地方沉淀的。这里给了我机会。
阿三:你们有去看上海双年展吗?这次双年展的主题就是“快城快客”。
Norman:我对快城快客很有感觉。这是对上海的感觉就是这样。
阿三:可以看出,你们对上海的感情是最复杂的,既不太喜欢这里而又因为工作的需要呆在这里。而你们所说的工作需要是因为你们觉得上海仍然是中国大陆广告最发达的地方?你们觉得这种格局会发生变化吗?
团长:广告属于服务型行业,常常是依附于甲方而存在。北京、上海、广州的广告业相对比较发达,而很多国际品牌把在中国的总部设在上海,那么服务这些国际品牌的广告公司也会将重心放在上海。再加上海的地理位置本身就辐射能力比较强,到哪里的直径距离都比较方便。我相信这样的经济格局是不会一陈不变的,随着经济格局的变化,广告业的格局肯定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
团长说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由想起曾风光一时的北京李奥贝纳的关门大吉,北京FCB的日趋消沉,曾经高调在北京设分支机构的W+K也并没有制造它应有的繁荣;而众多打拼于广州的广告人也因为业务的萎缩纷纷选择北伐。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似乎由无数广告人在选择着逐水草而居的轮回式迁徙,而这一个轮回又会是多久呢?
Norman:我有一个问题,在上海,你们觉得如果会讲或者会听上海话会帮助你们融入当地文化吗?
团长:我觉得没这个必要,上海太小,本地人口也就一千多万,我有这个精力去学上海话我还不如学英文呢,学上海话能跟多少人对话?学英语又能跟多少人对话?甚至学粤语也比它强,学好了可以跟新加坡人,香港人,都能沟通。语言这东西我觉得要学就学最多人讲的语言。
阿三:前些天Norman有给我看一篇新写的文章,是在澳洲拍片间隙在某咖啡厅里即兴想到的,团长作为一个从偏远小城出来的草根青年,现在约人也动辄就是咖啡厅,这是不是意味着,当成为一个城市的过客,你们更倾向于在咖啡厅里思考东西?除了咖啡厅,你们还会习惯于在什么场所去想东西?
团长:在北京那几年,当我想不出东西的时候,我会去后海那一带,找个胡同里的院子,很清静的,能帮助我想一些东西,那样的地方,就像去自己的奶奶守着的那个老房子,呆在那样的地方很放松。
阿三:尽管人才流动是这个时代的大趋势,但也有一些人会坚守在一个地方。你们认识的朋友中,有没有印象比较深的,固守在一个地方按兵不动的“顽固份子”?
Norman:孙大伟吧。他屌了那么多年。一直在台湾。到哪都带个翻译,不管什么样的老外,都不会试着去用英语和对方沟通。(阿三:我记得他也来上海开过公司啊)那只能算一个小插曲,因为在上海开公司没多久就回去了。除了他,好像还有黑马大叔,一直守在广州,守着自己那个公司。
团长:我印象中以前广州合众有个叫谭宏的朋友,十几年就一直在一个地方呆着,好像习惯了。
阿三:还有一个,许舜英。我指的是她半年前跳槽到奥美之前。
Norman:嗯。她也是。
阿三:在华文圈,我们曾一直把许舜英当作本土广告的一面精神旗帜。就像两年前,许舜英自己也在一篇文章里这样写道:“如果有一天我把自己卖给跨国广告公司,不一定是我的失败而是这个社会的失败。”可是当这句话还余音袅袅时,江湖中就传出消息,她已经把自己“卖”给了奥美,把自己的大本营“移”到了上海,对这事你们怎么看?
Norman:我觉得就如她所说,是这个社会的失败。因为广告作为服务性质的行业,似乎总是乙方市场在随着甲方市场的变化而变化。可是甲方市场格局现在变了,许舜英十几年坚持着意识形态,坚持着中兴百货,可是现在中兴百货没了,台湾地区整个市场业务在萎缩,很多品牌把重心转向大陆市场。重点在于她还爱着做广告,所以就需要应变,除非她不想做了。我相信许舜英是一个很强的人,以她的思维和作为,相信她知道在OM闯出一片天地来,我们也知道,她现在做的这一块依然是她最擅长的(奥美时尚)。
团长:凡事都可能此一时,彼一时。就像现在可口可乐收购汇源,说不定十年后会冒出一个本土品牌收购可口可乐呢。
六、故事结尾是故乡
阿三:团长不止一次提到自己最满意的作品是当年给万科做的那一套平面。“再名贵的树,也不及你记忆中的那一棵”,当时你写这个的时候,“记忆中的那一棵”的意象是不是某种层面指的就是故乡?你的故乡情结重吗?你们做到今天的成就,有想过给家乡做点事情吗?
团长:那套万科的稿子里,其实也只有那一张碰巧用到了故乡的元素。写这个的时候的确想到老家有棵树。福建那边有很多榕树,在外婆那有一棵很大的榕树,小时候外婆常在榕树下逗我玩。
Norman:我有时会回新加坡给那里南洋艺术学院的美术学员们讲讲课,用我自己所知道的,去帮助这些学生在专业上有所提升。
万科形象稿:再名贵的树,也不及你记忆中的那一棵
万科兰乔圣菲:走惯了红地毯,会梦见石板路
阿三:那每次回去,你会门前屋后,把小时候呆过的那些地方都去转转吗?
Norman:不会,主要就是见见朋友,和家人聚一聚。
阿三:那你的乡土情结并不是很重,我想团长肯定会,团长你来聊下好吗?
团长:嗯。我会四处走走的。至于你说的给家乡做点事情,我想以后买些书帮助我们那的学校建一个图书馆——让孩子们天天有书看,当然,要是更有钱的话,帮他们盖个学校更好。
阿三:这是以后的计划,那已经在做的呢?
团长:我老家门口有条很长的小溪,以前水很清的,每天很多妇女在那洗衣服,但是这些年的发展,搞得那条河也受了污染,到处都是垃圾、塑料袋。我也不可能说自己掏钱把这河重新装修一样,我就想了一个法子,通过在村里当干部的舅舅和堂兄,给村委会提意见,告诉他们,这条小溪是整个村的脉,是风水所在。不可以倒垃圾,一倒就会破坏风水。后来我听我哥哥说,现在老乡们再也没人往里面乱扔东西,还用石头砌起河堤保护起来。
阿三:如果让二位描述自己的故乡,会怎么形容?
团长:那是最初的,最本质的,最单纯的地方,也可以说是最后的梦想。
Norman:忽然不适应,也许有一天,故乡不要我了。
阿三:嗯。到时候等我们回到老家,也许会成为乡亲们眼里的外地人。
聊到这里,突然心生悲凉,我们出来漂泊,时常念想自己的家乡,把它当作灵魂依靠,若真到了物是人非那一天,我们也只能成为那里的过客,成为乡亲们眼中的“外地人”,有道是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阿三:当有朝一日你们退休的时候,会选择在哪里过退休的生活?会回到老家吗?
Norman:我要退休的话,回新加坡的可能性也比较大,不过,若按你说的老家来说,我老家应该是福建莆田的,可我没在那里生活过,没概念,而且我去了,那里也不会要我(笑)。我只有新加坡的护照,不过我感觉有新加坡的护照还是蛮方便的。
团长:我想到时候在老家买块地,盖个房子,将来时不时带着孩子回去看看,也算是跟那里有个联系。(阿三:那你没打算退休后回那里生活吗?)没有。中国很大,我想在中国可以找到很多适合养老的地方,比如成都、昆明。不过我可能还是回广州去,我比较喜欢那里,我的户口也在那里。
Norman:嗯。广州也是你工作、生活过的城市——我觉得退休后去自己工作、生活过的城市,这里住一下,那里住一下也挺好的,因为以前呆过,肯定有自己的朋友在那,也挺好玩。
团长:你要去别的城市的话,到时把你上海的别墅卖给我吧,便宜点。
这两幅明信片,是Norman从自己作品集里面精心挑选出来给我的。近年来,Norman坚持以明信片为载体,记录自己在这一行业的所感所悟,大陆广告业何以自强?外来移民何以与大陆同行相融?Norman没有豪言壮语,寥寥数言,知者不惑。
附录:
一个人过年
作者:陈绍团
在城里打工多年,每至岁末,总忘不了带上大包小包,回乡下过年。孝敬父母千儿八百元钱啦,给侄儿侄女外甥外甥女表弟表妹发压岁钱啦,假模假样地关心兄长当年的收成啦,道貌岸然地给弟弟进行一番假大空式的教育啦,向外祖父外祖母舅父舅母叔叔婶子汇报当年收入情况啦,到少年时代的朋友高中时代的同学家中喝酒打麻将啦……年年如此,喧闹而恍惚。
今年心血来潮,想一个人安安静静过个年。放假前十数天,便早早回乡下看望父母。与他们进行了一番马拉松式的沟通(其间并没有忘记发誓明年一定找个称心的女友),终于获准一个人在外过年。
虽说一个人,既是过年,总得有个过年的样子,倘若省却乡下的一切繁文缛节,总有些不踏实,干脆压繁为简,来个折衷行事,不偏不倚。
卫生肯定是要做的。被子已经很久没洗,其味早已不堪忍受,干脆买了床新的换上,旧的撤下清洗。天花板上的几只蜘蛛已经荡了好几个月的秋千,也该让它们歇息了,操起鸡毛掸毫不客气将其扫落。向房东借了拖把,仔仔细细将地板拖了一遍,直至纤尘不染。窗户、桌椅、茶具,通通擦拭得光彩照人,毫不含糊。然后便是做自己的“卫生”——洗了个澡,又上理发店修了头发。以往发型一味是“汉奸式”,这次建议师傅来个“悬崖勒马式”,以示新年有新意。
接下来自然是购置“年货”。一个人吃不了太多,但是新年头几天市场歇业,总得多准备些。鸡爪啦、瘦肉啦、鲫鱼啦、白菜啦、香菇、大蒜、芹菜、生姜之类,满满地买一大袋,沉甸甸的的确有些“大过年”的感觉。回到租住的“家”中,才记起线面和鸡蛋未买,又赶忙折回市场。据说新年第一天早上吃一碗线面(里面放两个蛋)有保佑新年平安之意,这可马虎不得。
离除夕夜尚有三四个钟头,似乎万事俱备,只欠烧菜了。坐在房里正发愣,房东笑眯眯地进来,说晚上跟他们家凑合一起过算了,免得一番劳神。我说我想体味一个人过年的滋味。房东左瞅瞅右看看,说:“那总得过得正规点吧,比如贴副春联,烧柱香祝父母平安什么的。”我想想也是,撇腿就往店里跑,买了几张红纸、两袋香。思虑良久,想了几对自以为挺有诗意的春联,房东都说不好,缺乏气氛。半晌,房东突然一拍脑门,说他那天在书里见过一对很好的春联。我问是什么,他说:“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人间福满门。”
房东走后,关上门,剪了几个红纸袋粘在墙上。先点了一柱香,像模像样地拜了拜,口中喃喃低语:“祝父母平安”。点了第二柱香,祝兄弟平安。想想,又点了一柱,祝一直暗恋着的一个女孩平安。后来脑子浮出越来越多亲切的面孔来,爷爷啦、舅舅啦、叔叔啦、朋友啦、同事啦……一个个“祝”过去恐怕弄得满屋都是“香”,只好作罢。
该做年夜饭了。切的切,洗的洗,准备工作很快完成。开始烧菜,先是卤鸡爪。卤好了,忍不住想拿一个尝尝。但转念一想,父母以往过年时总是口口声声告诫我年夜菜未“正式”上桌不要吃,否则不吉利,只好咽住了口水。烧第二道菜时,火慢慢小了,摇了摇煤气罐,轻飘飘的。这下傻眼了,大年三十“断气”可不是闹着玩的。这几天怎么就没想到换气呢。而煤气证又忘在公司里。赶紧下去找房东商讨对策,房东也神色紧张起来:“怎么搞的你?”半晌说不出第二句话。房东太太倒是镇定,回头说:“你不是还有个烧火锅用的小煤气罐吗?换进去不就行了?”说得我恍然而大乐,一蹦三尺高。房东也登时眉开眼笑,嬉着脸恭维他太太“聪明绝顶”。
夜幕初降,窗外爆竹声乍起。这里是城郊结合处,农民们似乎难以割舍旧日情结,竟不顾政府的禁令。霹雳啪啦的爆竹声,响彻夜空,我忽然间有了置身于家乡的感觉。
一个人吃年夜饭的确有点沉闷,不过倒也随意,绝没有乡下时候的肃穆气氛。喝了几杯啤酒,竟有点飘飘然起来,扯下吉它弹唱起了《爱上一个人》。这是我近阶段最喜爱的一首歌,调子比较感伤。唱了一会儿,觉得不符合除夕的气氛。便不唱了。换了一首《东方之珠》,直吼得忘了桌上的饭菜,自己被自己“高昂”的歌声感动起来。
可惜一年一度的春节联欢晚会似乎一年不如一年,看来看去没什么精彩的节目,一拨一拨的相声和小品光长气氛不长笑声,看得人直想睡。倒是黄宏和巩汉林合演的《钉子》挺好玩,逗得我将含在嘴里的半个鸡爪喷将出来,哈哈哈地猫身大笑。笑了一阵,看看周围,一个旁人没有,只是自己一个人捏着半个鸡爪在笑,觉得怪怪的,赶紧打住。又咬了一口鸡爪,津津有味地嚼起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直至窗外又响起霹雳啪啦的爆竹声。睁开眼来,电视晚会的主持人和观众们正在为97年倒计时数数,随着“1”声落下,全场欢呼声雷动。我登时也激动起来,忍不住踢了两下被子,蹬了一脚床板。
……
正月上班的时候,同事闻及此事,都诧异不已,说:“一个人过年,不会觉得凄清吗?”我笑道:“真见鬼,你以为是旧社会?”
文章来源:《广告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