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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lliva:广告是什么——《我的广告文案观》之一

媒体资源网 http://www.allchina.cn 2008/11/3 16:17:00

作者:Villiva

编者按:本系列文章的作者是一个从业五年的资深文案。他说:“5年以来,我只是一个文案——只要继续做这份工作,我就更愿意用这个身份定义自己。”

很高兴征得作者的同意,在广告门上连载他静思后写下的系列文章《我的广告文案观》,这也是他对自己从业以来经验的总结。我们认为,作为一名专注于文案专业的广告人,作者的许多心得,可以给进入这个行业的新人、或者同为广告创意人的朋友以启发,同样能促进业界的交流。我们希望,能有更多的广告、传播朋友能将自己的从业感悟写下来,和大家分享。
 
作者Villiva,五年来,他只服务过一家广告公司,北京揽胜。这也意味着,揽胜五年来的大部分作品,都附有他的心血和推动力。
 
声明
请放松。这不是什么教材、手册,不是某种语法词典,不是指引人们在广告之路上可以奋进的励志读物。这只是我——一个干了5年多广告文案的人自己的观点。
 
我是一个文案
 
我干了5年广告文案,是房地产广告的文案。如果依照国际惯例,5年的资历,大概是一个资深文案;外加十分天才,可以是个ACD,如果还有百分努力以及万中无一的机会,这个人最多可以当一个CD。
 
不过,这里是中国,我们是做房地产广告的。我们不被惯例束缚,我们没有流程,我们不需要管理。在我工作的团队里,笃信一个原则——有些人穷极一生,只能从1 走到2;有些人一秒钟,就跨越了2~99中间的过程。经验、资历、头衔,只是标榜自己的手段而已。因此,5年以来,我仍然只是一个文案——只要继续做这份工作,我就更愿意用这个身份定义自己。
 
5年以来,我一直都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我很荣幸,这家公司是中国最有名的房地产广告公司。在国内,干过3个月以上房地产广告的人一定都知道这家公司,并且看过我们的作品,在创意会的时候还会拿我们的广告举例子。在我来到这家公司之前,我在另一家公司干过两个月,他们就是这样的。
 
我的工作不仅影响了很多读到广告的人,还影响了很多同行,这是这份工作让我感到最欣慰的地方。
 
在这几年,我遇到过形形色色的同行,他们有的人很满足自己花了不少功夫终于达到的2的境界,然后戴上导师的光环,开始误人子弟;有的则心态扭曲,搞不清楚这份工作的意义;还有的就像信息闭塞的天真农妇,沉迷于那些带着光环的家伙所散播的各种意见鸡汤中,一腔热忱,毫无主见,奉他人的意见为教条,党同伐异,固步自封,殊不知这样下去最好的结果也只能达到2的境界。
 
是这些同行让我产生了写这篇读物的动机,我不知道会写多长,我大概先把将要谈到的部分列在这里,以为索引:
 
广告是什么
广告文案是一个什么样的职业
我们在写什么
品牌
关于写故事
推和销
客户的地位
文案的价值
团队
起名字
误解的乐趣
我和我们的未来
……
 
、广告是什么
 
这是一个令人恶心的命题,可是,关于这个命题的种种意见更令人恶心。
还没睡醒的人说:广告是艺术的,至少广告应该具有艺术的美感;
世故老成的人说:广告绝对不是艺术,广告就是销售;
创意派说:广告不是销售,也不是艺术,广告只是推广,是出位、是眼球、是注意力;
技术派说:广告是一种消费者和客户之间的信息透镜,是一种物质经由消费意识反刍、汰炼最终过滤而成的信息实体,一方面反映客户主观的市场追求,另一方面呈现社会客观的消费立场……
AE们说:客户希望你能给他们一个解释,书面的,最好他们能看懂的;
字典上说:广告是付费在报章、杂志、广告牌、传单、广播或电视上作商业性介绍;
消费者说:你们都是骗子!
 
以上每一种观点我都必须承认其合理性,但这些观点之间确实互相打架,完全无法调和。所以这种玩意儿只能称之为意见,不是真理,他们甚至还没有我下面提出的这个更简单的意见接近真理。
 
我的观点是:广告只是没有人愿意看的东西。
试试看,这一观点可适用于上述所有观点。
 
我们都有过一个感受,迷失在100张自己还没看过的电影牒片中,不知道应该选哪一个看,一张张翻看着,买每一部片子都有理由,但就是找不到现在必须看的理由。最后,终于挑出了一张。通常,这部片子不是艺术片、不是纪录片、不是那种贩卖某种价值观的作品、也不会让人感觉发人深省;通常,这是一部充满感官刺激、不用费脑子的好莱坞大片;如果你运气好,这部片子看完了还带有一些启发性,让你有点小感动呢。
 
在这个例子里,广告对读者而言就是这100部他买回去还没看的片子,属于他,但他没那么多功夫去看,所以,艺术不管用、陈述现实不管用、贩卖价值不管用、发人深省也不管用;好广告是那些最终被人挑出来看了的带有感官刺激,却不用动脑子的玩意儿;如果碰巧,还带有一些启发性,甚至感动了消费者,那就是极品了。
 
我认为,广告客户永远也不可能准确定位他的消费者——那些想买它东西的人——他们存在于真实的大众中,而不是某个孤立存在的圈子里,广告没有精准投放这个概念,广告只能从消费者和大众共有的兴趣出发。
 
今天,我们时刻都会收到推销人员的电话拜访。他们根据对自己目标消费者的精确定位,花钱买来我们的电话号码,定位可以精确到私家车主、2万额度以上的信用卡客户、全球通vip、每个月加班超过50个小时的精英白领、每天凌晨2点以后睡觉的时代青年……然而无论怎样细分人群,无论他们的产品又如何优质,我们仍然不愿意跟销售人员对话。推销尚且如此,这更是广告面对的现实。
 
举个做广告的例子,如果我的客户认为,他的户型每户全明设计是卖点,那我会告诉他,你可以在售楼处,在销售工具里告诉那些想买你房子的消费者,广告费有限,我们在广告里可以说点别的。如果他坚持,“我们已经说过好多别的事儿了,总要在广告里说点产品吧。”那好吧,于是,我就在广告里说“活到40岁,第一次清晰地看到自己尿尿的全过程。”“日光下泡澡更容易使人入睡,因此导致的呛水可能致命。”诸如此类,这个系列的结语是“卫生间都开窗”。当然,如果你就是觉得“在生活的每个角落邂逅阳光”更好,我也没意见。
 
最后,再举个我绝对不会碰上的理想案例——脑白金。人们总是用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只要有效果,广告不怕烂。关于对这套广告的技术分析很多,是洗脑广告的经典案例,再次证明三人成虎、曾参杀人、谎言重复千遍即是真理等人性的弱点。但我认为,这个案例只证明了广告行业里唯一的铁则——发布量是决定广告效果的最终力量。我找不到脑白金每年广告发布的具体费用。只是依稀记得,2001年,当我休学身在互联网行业的时候,有一个数据——脑白金当年电视广告投放总额达6 亿元人民币——严重地震撼了那时我还稚嫩的小心肝。我永远不会用这个标准要求我的客户。
 
即便如此,脑白金的广告仍然适用我对的观点——广告只是没人愿意看的东西。
 
(作者现为北京揽胜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