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人的“游戏”中为什么需要“团队”?
作者:《红鹤.沟通》编辑部
创意人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工作者,让他们合力搬运巨石建造金字塔的几率微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创意人也不是股东大会投资者联盟,需要合伙集资出点子出关系的去经营大买卖(当然以上判断只针对单纯的“创意人”角色,既做创意人又干体力活或既能做创意人又会念生意经的复杂情况容后再商)。如果创意人的工作既不是去搬凭一己之力搬不动的大石头,也不是去做靠多方投入才运转得起来的吓人生意,那么创意人的工作“游戏”,又为什么非需要“团队”不可呢?
地球人都知道这个时代信息爆炸,有了google,有了杀将进来的“刀马士”,信息似乎比寻找信息的人更主动。在人人扩容知识储备的机会因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趋于均等的时候,在海量信息的包围圈中,迅速发掘出有效有用的知识,并将之整合、利用,最终达到“创意”、“创造”的目的,就成了创意人必修的内功。
当然书、报、新闻还是需要你一(文)本、一(文)本的读,一(网)页、一(网)页的看,但是除了印刷品和电脑屏幕,你还有另一个效果奇佳的创意培养皿——团队。
从最浅层的意义上讲,团队是任何一位团队成员的“知识库”——别人读过的书你未必知道别人知道的事你未必了解,如果团队的沟通情况良好,团队成员间的知识共享就是个能使静态知识利用率最大化的可喜状态。
深挖下去,牵扯上“思维”,创意人团队的另一层意义显山露水:它是基于思维火花的碰撞而营造出的一个“灵感发生场”乃至“新知诞生地”。
你脑中的知识已经被搞理论的人划分成了两种——显性的和隐性的。显性知识具有规范化、系统化的特点,你能将其具像化或清楚明白的用语言描述。隐性知识则相对模糊,你或者意识不到它的存在或者对它有个模糊的概念但很难将其规范化并清楚地表达出来。
在动态的知识创新过程中这两种知识会相互转化,这包括:
群化(Socialization)——将他人的隐性知识转移成自己的隐性知识的过程。
外化(Externalization)——将他人或自己的隐性知识转换成显性知识的过程。
融合(Combination)——将被转换的显性知识和现有的显性知识结合产生新鲜性知识的过程。
内化(Internalization)——将新产生的显性知识转换成团队共同的隐性知识的过程。
开创意会、贴小字报、扯淡、八卦——在与团队其他成员的沟通、碰撞中,对方和你自己乃至整个团队的知识储备不断群化、外化、融合、内化,产生1+1大于2的非凡效果——创意往往就在与他人的对话中灵光倏显。面对浩大的信息海,一介独夫就算绞尽脑汁,那也只是你一个人的脑汁,与其如此,不如整合所有成员的大脑成为一个“团队大脑”——在这个意义上,创意人的“游戏”尤其离不开“团队”。这也就是本期沟通虽以“游戏”为精神引导,但仍然定名为“团队”的思想出发点。
转自《红鹤.沟通》2006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