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茶再上公堂,广药加多宝很上火
本月中旬,广药在广州市中极人民法院对加多宝提起诉讼,并提出“诉中禁令”的申请。昨日广州中院就“加多宝是否构成虚假广告宣传”举行听证会,虽然法官多次强调听证会的性质,诉讼还未到实质审理阶段,但由于双方火药味浓重,听证会提前上演了双方对于这一“历史问题”的激烈交锋。
庭上,广药认为加多宝的改名宣传导致消费者以为王老吉不复存在,变成加多宝,对王老吉品牌造成的影响是毁灭性的,因此申请“诉中禁令”,要求加多宝立即停止改名广告并赔偿损失。加多宝则表示从未使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作为广告语,广药应该有正常的市场经营心理承受能力,并质疑广药集团从来没有生产过凉茶产品,根本无所谓损失,故请求法院驳回申请。
该听证会历时3个小时,目前法院尚未公布该案审判日期。
法庭激辩
根据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和经销商广州南沙区某百货商店涉嫌虚假宣传,并申请了“诉中禁令”,提出了高达1000万元的诉讼标的。(诉中禁令详细内容参见:王老吉起诉加多宝更名广告,索赔1000万 )
对此,加多宝直指广药滥用和扩大化使用商标权利,并明确否认使用过“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的广告语。至于某些销售商为何使用这个广告语,需要广药举证。此外,对于“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这一广告语,加多宝认为这个宣传内容符合客观事实,也是有行业数据支撑的。
在听证会上,原告广药还抛出王老吉商标归属广药,并认为被告方加多宝公司宣传“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是在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对此,加多宝方面则一直在质问广药是在起诉“不正当竞争”还是在强调“商标归属”。
广药方面则表示,王老吉本身既包含了商标,也包含了品牌和产品,加多宝在核心广告语上一直宣传“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是在“偷换概念”和忽略“基本事实”,拆分了商标、品牌和产品之间的对应关系。
加多宝则称,公司作为一个生产、销售红罐凉茶饮料的实体经营者长达16年。曾经使用过“王老吉”商标,不意味着以后不能改名为其他名,这是加多宝自由选择名称的权利。并强调,2012年因商标争议,公司将产品改名为“加多宝”,但本体并未发生任何变化。加多宝已将红罐凉茶的包装申请了专利保护,根本不存在广药所称的改名虚假宣传的行为。
加多宝还援引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数据,表示加多宝出品的红罐凉茶连续6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同时,加多宝表示,此广告已通过中国广告协会审查并作出“可以播出”的认证意见,因此,“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宣传语合法,是客观事实。
由此,加多宝认为广药的申请事实不清、权利不明确,请求法院驳回广药禁令请求。加多宝也表示,就广药提出恶意禁令的行为,届时将考虑反诉广药集团。
本文部分内容参考自《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