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启事:香港旅游发展局召集内地公关业务比稿
香港旅游发展局(Hong Kong Tourism Board)正式召集内地公关业务比稿,比稿涉及一系列公关服务内容。
香港旅游发展局希望获胜的代理机构可以协助打理品牌在内地的公关传播、媒体合作、内容营销、舆情监测等事务,并提供整合性公关传播战略支持。
香港旅游发展局招标告示
参考编号 | PRC20181214 |
采购部门 | 香港旅游发展局 |
项目名称 | 2019至2022年度中国内地日常公关服务 |
工作/服务范围 | 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针对中国内地市场提供日常公关服务 |
索取项目概要/规格及招标文件及条件 | 香港旅游发展局北京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办公楼C2座710室 电话号码: (86) 010-85183778-307 请来函索取上述文件;来函请列印于贵公司信纸上,详列联络人资料,并发邮件至上述香港旅游发展局联络人收;同时请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
截止日期及时间 | 提交参与确认函:2018年12月24日15时整(北京时间) |
提交第一轮标书 | 请依照“投标文件及条件”填妥第一轮标书,于截止日期2019年1月8日18时整(北京时间)前,送至: 香港旅游发展局北京办事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办公楼C2座710室,联系电话:010-8518 3778),收件人注明香港旅游发展局华北-东北区高级经理/驻北京首席代表鲁昭仪女士。 逾期提交的标书恕不受理。 |
投标者必须符合以下最低要求 | 投标者在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不得为其他短途/亚太地区出境游目的地提供针对中国内地市场的日常公关或年度公关项目服务。 |
贵公司必须完全遵守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
贵公司与香港旅游发展局就招标的事项交流的资料或通讯属私人保密性质。未经香港旅游发展局事先书面同意,贵公司不得披露或以其他方式透露该等资料或通讯。
香港旅游发展局保留不委聘任何公司承办上述项目的权利。造价最低的标书不一定中标。香港旅游发展局对贵公司因编制标书及回应是次招标而引起的费用概不负责。香港旅游发展局保留无须事先通知任何人士或向任何人士负责而更改或取消本告示的权利。贵公司回应是次招标,即被视为接纳上述条件。
以上招标告示亦可于香港旅游发展局网页浏览:
http://www.discoverhongkong.com/
日期: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