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话】品牌代言选明星or选网红?看30年前百事可乐如何蹭流量
1984年百事可乐拍了一支被誉为“史上最成功、最昂贵的广告”,邀请了当时刚刚走红,后来被誉为流行音乐之王的迈克尔·杰克逊参演。他为百事拍摄的这支广告,即使34年后再度回顾也依旧经典。凭借自身的影响力和过人的交际能力,迈克尔·杰克逊成了百事拍摄广告至今为止,唯一不用拿也不用喝百事可乐的明星。这种纯粹依靠个人影响力在大众脑海中树立品牌形象,并传播至今的案例,使得迈克尔·杰克逊成为80年代当之无愧的“流量之王”。
1984年Michael Jackson的百事可乐广告,据说该广告出自他本人的创意
事实上,这支成为百事可乐史上经典之作的广告,只是1984年杰克逊为百事拍的其中一支。在此之前他在为百事拍摄另一广告时遭遇了烧伤事件:拍摄过程中因焰火燃放时间失误,杰克逊头发被引燃,导致头部烧伤,这导致了他日后白癫风越来越重,甚至陷入止痛药物依赖的境地。
美国布罗特曼医疗中心在迈克尔·杰克逊“百事可乐烧伤事件后”出具的诊断报告
尽管出现了重大事故,迈克尔·杰克逊和百事的合作依旧持续了好几年,烧伤事件后他将百事可乐公司赔偿的一百五十万美元,全部捐给了“迈克尔·杰克逊烧伤治疗中心”,用于冶疗那些被病痛困扰的人们,此后他又为百事拍了很多版本的广告。
百事可乐在迈克尔·杰克逊刚刚走红时,便肯花高价请他为品牌代言,这种“蹭流量”的借势方式如今在营销圈依然盛行,不同的是当下品牌及广告主关注的重点更多在新晋流量明星和网红。之前papi酱为积家腕表做代言,消息一经发出,立即引来圈里关于“网红的价值“大讨论的同时,也让大家看到奢侈品品牌愿意放下身段去迎合新的消费趋势所做的改变。
“带货”,是今年被频频提到的一个词。有人说请明星代言不如请网红,隐藏在网红身上的流量潜力巨大,她们的带货能力更强;也有观点认为网红和明星不是同一级别,品牌必须找到合适自己定位的形象输出。关于究竟选择网红代言还是明星代言,还需要考虑很多方面。
今日评论区话题:网红与明星代言,它们有什么区别?作为品牌方,究竟应该如何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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